1月31日,江蘇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開展江蘇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相關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江蘇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參與電力市場的經營主體主要包括分布式新能源、虛擬電廠等。已注冊生效的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需于2026年2月28日前,按照虛擬電廠基本條件補充相關材料,注冊為虛擬電廠主體類型。
自2026年1月1日起,聚合服務關系套餐主要為常規電能量套餐、綜合套餐兩類,均需分時段簽訂。
虛擬電廠/聚合商2025年12月31日前已與分布式新能源簽訂的綠電套餐,自2026年1月1日起綠電套餐將自動轉化為分時段的綜合套餐,無需聚合雙方重復簽訂。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