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了近4個月的中歐光伏貿易爭端,近日再次“火山噴發”了。
11月27日,歐盟委員會(簡稱歐委會)公布對華光伏玻璃產品反傾銷調查初步裁決,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玻璃產品征收17.1%~42.1%的臨時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6個月。
歐委會在聲明中稱,調查發現,中國太陽能玻璃生產商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在歐盟銷售產品,對當地太陽能玻璃生產商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按照歐盟法規,歐盟將對中國太陽能玻璃征收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隨后歐盟28個成員國將在明年5月27日前投票決定是否對中國太陽能玻璃征收為期5年的永久性反傾銷稅。
就在4個月前,7月27日,經過一輪艱苦的談判,最終中國輸歐光伏產品以“價格承諾”的方式達成“友好解決方案”,這起中歐迄今涉案金額最大的光伏“雙反”案方能塵埃落定。而中歐達成的最終價格承諾安排將光伏產品最低限價設定為每瓦0.56歐元,并限量為每年出口7GW。
現如今,歐盟何以再次對中國光伏產品發難?此案是否意味著在價格承諾前提下,中國光伏產品在歐盟市場仍然面臨不可預測的風險?雖然此次涉案金額并不高,但其背后的意圖為何?
據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著名經濟學家梅新育表示,這表明歐洲產業基本喪失了競爭力和進取精神,而且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等人貿易保護傾向非常強烈,同時表明歐洲目前經濟很不景氣。
據記者了解,歐盟光伏玻璃市場規模約在2億歐元左右,而歐盟制造商在訴訟中稱中國玻璃制造商在歐洲的份額已經從2010年的8%提升至去年的27%。
然而,即使以中國企業所占市場份額的27%來計算,即便對華光伏玻璃“雙反”實施,也意味著只影響到中國企業總計5400萬歐元的對歐出口額。對于雙邊高達數千億歐元的貿易額來說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部分歐洲光伏玻璃制造商組成的名為EU ProSun Glass的組織,對歐盟委員會提起訴訟,指責中國制造商為搶占市場份額,以低于成品的價格在歐洲銷售產品,卻是無中生有的指責。
真正原因不是中國制造商要價太低,而是歐盟太陽能玻璃價格實在“太高”。如果單就以此作為指控借口而獲得申訴成功的話,毫無疑問,是對貿易自由的褻瀆,對經濟一體化大勢的逆推動。
同時,新能源行業分析師表示,此次反傾銷制裁表明中歐光伏貿易爭端仍未平息,意味著在價格承諾前提下,中國光伏產品在歐盟市場仍然面臨不可測的風險。
據披露,該案于今年2月28日立案,2012年中國涉案產品對歐出口約為2億美元。此次初裁結果是抽樣企業的臨時反傾銷稅率為17.1%至39.3%,合作企業的平均稅率為38.4%,其他企業的稅率為42.1%。而臨時反傾銷稅執行完畢后,歐委會將根據終裁結果裁決是否實施最終反傾銷稅。
“光伏玻璃產品在光伏組件成本中占比僅3%,被征收42.1%的稅,最終對組件價格影響大約是0.01-0.02歐元,影響十分有限。”平安證券能源金融部執行總經理王海生表示,自從中國企業對歐盟進行最低價格承諾,中國光伏組件在歐盟市場中已經喪失了價格優勢。近期光伏行業全面回暖得益于國內市場的快速啟動。雖然此次反傾銷制裁造成的影響有限,但表明了歐盟對于中國光伏產品的異議仍然存在,今后中歐光伏貿易爭端很可能還會不斷發生。
“對于歐盟本身而言,可以直說,它的太陽能產業基本上沒什么前途了。企業及其高管的核心競爭力都放在打官司上面了,還能有什么效率?” 梅新育質問道。
與此同時,也有新能源分析師認為,歐委會對中國光伏玻璃進行反傾銷制裁與商務部此前的決定有關。今年10月31日,商務部曾宣布將對歐盟多晶硅反補貼調查延長6個月。
據中國有色金屬協會硅業分會最新報告顯示,10月份多晶硅低價傾銷進一步加劇,從德國進口量為1988噸,占總進口量的37.3%,來自德國的多晶硅以加工貿易方式規避“雙反”的比例超過60%,進口價格也在進一步下滑,這將對我國剛恢復開工的多晶硅行業造成巨大的壓力。
此前,國內相關企業曾向商務部進行書面反映,認為對進口多晶硅產品制裁過于溫柔。業內人士認為,商務部此次調查歐盟多晶硅反補貼案時將會考慮更多因素。這也將導致中歐光伏新的貿易摩擦產生。
梅新育也表示,“我不贊成對進口多晶硅產品過度嚴厲,盡管我贊成適度制裁。對企業保護太過分,不是好事。”
據OFweek太陽能光伏網了解,此次對中國光伏玻璃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究其原因是:首先,中國玻璃生產占全球40%,規模經濟使得中國玻璃具有成本優勢。其次,較高的能源價格成為歐洲玻璃產業最大的成本負擔。此外,勞動力成本偏高也使歐洲失去了競爭力。中國在玻璃生產領域完整的價值鏈,是的這種優勢更為明顯。歐盟委員會在這次反傾銷調查中卻牛頭不對馬嘴,選取土耳其企業作為參照并不恰當,更有保護主義的嫌疑。而這對于雙邊友好貿易關系所帶來的隱患,也讓業內人士擔憂。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