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說明書
2014年6月3日,美國商務部(DOC)宣布初步認定中國進口晶體硅光伏產品獲得政府不公平補貼。
據反補貼稅(CVD)法,存有有害補貼的進口產品擾亂美國市場。具有透明且國際公認機制的美國企業與職員有權利尋求援助,確保所有企業在一個公平環境下展開競爭。
商務部對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含常州天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征收18.56%的初步關稅;針對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及其五家子公司(詳見表一)征收35.21%的初步關稅;對所有其它中國制造商/出口商征收26.89%的初步關稅。
鑒于中國政府并未對特定問題做出完全回應,商務部從各種不利事實中認定某些補貼項目存有可抗性補貼。
基于肯定性初裁結果,商務部將指示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根據這些初步稅率征收相應的現金保證金。
2014年1月23日,商務部宣布,應美國太陽能工業公司(SolarWorldIndustriesAmericaInc)的申請,對從中國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2013年,美國從中國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總價值約為15億美元。
后續行動
2014年8月18日左右,商務部將公布調查的仲裁結果。
如果商務部做出肯定性仲裁以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做出肯定性仲裁,即明確中國進口晶體硅光伏產品存有實質性傷害,或對美國產業存有潛在的實質性傷害,商務部將頒布征收反補貼稅率的政令;如果商務部與ITC均明確中國進口晶體硅光伏產品不會造成實質性傷害,商務部將不發布征收反傾銷稅率的政令。如果得以確定,ITC計劃于商務部頒布仲裁之后的45天左右做出最終傷害裁決。
表1:初步補貼率

表2:日程表

注:商務部初裁與仲裁截止日期由相應法規制定。不過,在某些情況下,這些截止日期有被延遲的可能性。如果截止日期為周末或假期,那么適當的日期將是下一個工作日
注1:唯有商務部宣布仲裁結果,該欄活動才會發生
注2:唯有DOC與ITC均宣布仲裁結果,該欄活動才會發生
表3:進口數據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