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方微博“發展北京”于14日發布微博,稱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根據當前油價情況,并報經市政府批準,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出租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由于將對全市出租車計價器進行調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為過渡期,期間新舊燃油附加費政策并行,已調整計價器的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未調整計價器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1月22日全部完成本市出租汽車計價器調整工作,本市所有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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