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提交了一件《關于制定<資源綜合高效利用法>的議案》,這是他第四次呼吁國家盡快啟動《資源綜合利用法》立法修法程序。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對資源、能源的需求逐步增加,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沖突矛盾日益尖銳。《循環經濟促進...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提交了一件《關于制定<資源綜合高效利用法>的議案》,這是他第四次呼吁國家盡快啟動《資源綜合利用法》立法修法程序。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對資源、能源的需求逐步增加,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沖突矛盾日益尖銳。《循環經濟促進法》已經無法滿足我國當前發展循環經濟的需要,法律規定與社會實際出現脫節,制定《資源綜合利用法》迫在眉睫。
天能集團作為新能源電池行業領軍企業,多年來在高效合理利用廢舊物資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天能集團通過科技創新,在長興、濮陽等地興建了兩個再生鉛生產基地,鉛回收率達到99.9%以上,實現了循環發展。但是,由于法律體系不健全,循環產業鏈未能形成閉路循環,資源的利用率未能達到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
張天任認為,應當加快修改《循環經濟促進法》,促進建設節約型社會。
“德國、日本的循環型經濟立法和實踐活動走在世界前列,對我們也有啟發和借鑒意義。”張天任說,“德國1996年制訂的《物質閉路循環與廢物處置法》規定,對廢物管理的首選手段是“避免產生”,然后才是“循環使用”和“最終處理”。物質可以閉路循環,而廢物則必須用來處置。日本的《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也強調,通過社會化循環的方式促進資源的高效利用。日本還以該法為前提,針對汽車、電子產品、塑料等回收制訂了一系列法規,建立了完備的法律體系,促進了該國的資源利用效率。”
張天任表示,制定《資源綜合利用法》,從國家資源戰略的角度出發,從制度上規范資源綜合利用行為,從生產、流通、消費諸環節明確相關具體制度等方法,對于保障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節約型社會,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張天任認為,《生態保護紅線管理法》要以習近平新時代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明確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紅線區域的保護和法律責任,為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立法保障。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