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迎來了最新的太陽能激勵政策-第13/2020/QD-TTg號文件,該政策將利好越南屋頂太陽能項目的發展,文件由越南總理于2020年4月6日簽發,5月22日正式生效。
4月初簽發的新政刺激了越南的太陽能發展,引發了該國4月組件進口量的暴增。從智新咨詢最新的組件出口數據看,越南在4月份首次沖進了中國光伏組件出口前十國家榜單,出貨量達到385.8MW,排名第四,其次于荷蘭、日本、西班牙。
現在我們來詳細研讀一下最新的政策,第13號文件規定,越南電力公司(EVN)可以簽署屋頂太陽能項目新的購電協議(PPA)和用電協議,并設置了電表讀數,以便從2019年7月1日開始供電和用電,而此前的第11號文件/2017/QD-TTg規定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
在第13號文件中,屋頂太陽能發電項目被定義為太陽能發電系統總容量不超過1兆瓦(或2兆瓦),安裝在居民或建筑物屋頂上,并直接或間接接入到電網。
從2020年5月23日起,越南電力公司可以簽署PPA并向客戶支付電費。按照13號文件第8條第2款/ QD-TTg規定的電價支付電費情況如下表(電價適用于從項目運營和確認抄表之日起20年) :

據PV-Tech了解,2020年1-4月越南新增了5254個屋頂太陽能發電項目,總容量為178.66 MWp,發電量131.1 GWh。截至目前,越南已累計開發了27631個屋頂太陽能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為562.8 MWp。
13號文件生效后,將成為該國屋頂太陽能開發的“動力”,可以預見今年下半年越南屋頂太陽能市場有望得到非常強勁的發展。
在越南投資者看來,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好處顯而易見,可以減少在高峰時段使用發電而導致的每月電力成本,通過將未使用的電力出售給電網公司來增加收入,不需要額外的安裝土地;而由于將這些項目連接到現有的低壓或中壓電網,還可以減輕對輸電網投資的壓力,個人也為環境保護做出了貢獻。
需要補充的是,在等待執行總理13號文件之前,越南工業和貿易部于5月21日發布了3641 /BCT-?L號文件,該文件允許臨時使用05/2019/TT號通函中規定的標準化PPA,工信部BCT日期為2019年3月11日。
越南電力公司表示,公司正在實施和部署更多后續工作,比如通過簡化注冊程序、提供屋頂太陽能在線注冊等服務來支持和鼓勵屋頂太陽能的開發,同時還將繼續光伏完善專用網站建設,為所有人和企業創造有利條件。
據了解,當前越南連接和購買屋頂太陽能的程序和過程也十分簡單:安裝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之后,希望出售電力的投資者只需要聯系電力公司的客戶服務中心,即可免費獲得電網的控制條件:連接、安裝2路儀表并簽署PPA。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