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全面完成小水電清理整改銷號工作!截至9月30日,浙江省已全部完成3083座水電站清理整改任務,其中退出類381座,整改類2702座,五項指標(資料填報、綜合評估、一站一策、整改進度、退出進度)完成率均達到100%。這比水利部等四部委部署要求的2020年底完成這一工作足足提前了3個月!
一、強化組織保障,做好頂層設計
成立由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水利廳廳長任雙組長,水利、發改、生態環境、財政等9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聯合工作組,多次召開聯合工作組會議,研究解決清理整改中的重大事項問題。省水利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印發了《浙江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制定了《浙江省小水電清理整改綜合評估指導意見》和《浙江省小水電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指導意見》等規范性文件,提供政策保障。
二、強化技術服務,做好疑難解答
召開全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會議,為各地提供清理整改工作政策解讀和現場答疑,編寫《浙江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手冊》,梳理相關文件、總結各地經驗、解答共性問題,供各地借鑒參考。組織召開小水電綜合評估和“一站一策”方案編制宣貫會,培訓市縣工作隊伍及中介力量,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能源局)多次派出專家組到各地指導清理整改工作,幫助地方解決具體困難。
三、強化責任考核,做好進度控制
將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納入“五水共治”(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內容,制定《浙江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考核辦法》。省水利廳將清理整改列為六大“攻堅戰”之一,納入廳年度督查計劃。結合我省實際,自我加壓,要求各地在2020年三季度前完成整改,對未完成整改水電站設計了“作戰圖”,每座水電站整改進度上墻,倒排工期,對各地完成情況實行“每月一通報”,并對設區市進行排名,各地形成爭先創優良好氛圍。
四、強化銷號管理,做好長效監管
要求縣級督促水電站對照經批準的《小水電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逐項完成整改,市級加強對清理整改的復核,根據《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驗收銷號指導意見》要求,嚴把銷號流程關。省級及時開展核查,確保驗收銷號程序規范、清理整改取得實效。
針對小水電清理整改的重點生態流量泄放,強化生態流量監測,出臺《浙江省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管平臺建設技術指導意見》,指導各地統籌建立小水電生態流量監管平臺,實現生態流量長效管理。同時,結合水利部“智慧水利”試點,省級正在開展“浙江省農村水電站管理數字化應用”建設,對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實施監測。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