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格電臺1月20日報道,捷克工貿部就新核電站建設問題與捷財政部商議后,近日在其擬定的行動建議中提出三個備選方案:方案一是由國有控股電力公司通過新成立一個子公司,來牽頭新核電站的建設及后續運營,此方案將最有利于捷克政府;方案二是成立一個包括由捷克主要核能供應商和其他投資方在內的企業財團,這將是次佳方案;方案三是新成立一個國有企業來負責新核電站的建設。
在此之前,一些捷克政界人士曾主張應在北約成員國內部尋找參與捷核能建設的企業,以確保核安全。但隨后的一些新聞證實,捷克聯盟政府的高級官員們歡迎包括韓國和中國在內的企業參與新核項目的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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