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2日從鄂州市物價部門獲悉,湖北省物價局7月30日批復鄂州市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實行工業用氣、商業用氣并軌同價,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34元,比現行銷售價格3.60元、3.82元分別降低0.26元、0.48元。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居民生活用氣價格保持現行價格不變,分別為每立方米4.50元、2.23元。
這次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并軌調整的執行時間與上游價格調整時間保持一致,統一自2015年4月1日起執行。在鄂州市區域內的安泰、葛華、迪泰三家天然氣公司將按照上述執行時間和價格,對各自工業、商業用戶統一落實降價措施并與用戶進行結算。
據市物價部門初步測算,鄂州市工商企業從這次并軌同價中每年可享受降價實惠8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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