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15年 第20號
根據節能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省(區、市)2014年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現場評價考核,已經國務院審定同意,現將考核結果公告如下:
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等5個省(市)為超額完成等級;天津、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等24個省(區、市)考核結果為完成等級;青海、新疆考核結果為基本完成等級。
對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等5個省(市)及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的吉林、湖南、四川、重慶、河南、貴州、安徽、甘肅、內蒙古、天津、湖北、遼寧等12個省(區、市)予以通報表揚。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的關鍵一年,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節能工作部署,切實貫徹《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有關要求,扎實做好各項節能工作,確保完成全國“十二五”節能約束性目標。
附件:2014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節能考核情況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