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記者從南陽市政府獲悉,南陽市組建8個環境綜合整治督查組對各縣(區)和市直相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對整治不力的部門實施經濟處罰共計100萬元。
針對揚塵污染治理工作中行動遲緩、工作不落實、問題不整改的部門和轄區政府(管委會),該市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按照南陽市中心城區大氣污染考評辦法相關規定,對市城管局、市住建委、臥龍區政府、宛城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和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分別實施財政扣款10萬元,其他單位合計處罰40萬元,限期上繳至市財政專戶,同時將問題交至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追責。
據了解,下一步南陽市環境保護綜合整治指揮部將繼續加大督導檢查力度,落實工作責任,強化“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和“主管主責”,真查實處違規違法問題,確保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扎實推進,為人民群眾創造優美的居住和出行環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