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大會將于月底召開,在《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5年度報告》發布之際,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解讀中方立場,亮出底牌。
雖然煤炭數據比以前有所增加,但這都不是事兒。全國統一碳市場終于有了時間表,賣“碳”的“錢”景值得期待。
“十二五”規劃減排目標已完成
截止到2014年,全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了6.1%,比2010年累計下降了15.8%。“十二五”規劃要求下降17%,現在看這個目標已經完成了。
“十二五”中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1.2%,比2005年提高了4.4個百分點。“十二五”規劃要求達到11.4%,完成目標也沒有問題,這是能源結構再優化。
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了21.88億立方米,原來我們對外宣布的承諾目標是15億立方米,現在已經達到了21.88億立方米。
低碳省市、園區、社區的試點工作現在正在有序開展,7個碳排放交易試點也全部實現了上線交易,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逐步在加強。全社會綠色低碳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在顯著提升,應該說中國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中國希望會議解決什么問題?我們希望這次會議有這么幾個成果:
第一,現在已經有160個國家向公約秘書處提交了各國的自主貢獻方案(INDC),還應該會有更多的國家提交。這表明世界各個國家都在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采取行動,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進展。
第二,我們希望這次會議的結果要堅持在《公約》下遵循《公約》的基本原則,是一個落實《公約》基本原則、加強全球行動的成果。我們希望能夠達成一個有力度、有雄心,而且是有法律約束力的巴黎協議。但是我們認為應該遵循《公約》的基本原則,在《公約》框架下開展談判,最后達成這個結果。
在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當中,應該充分體現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各自能力原則,考慮到各國國情。各個國家應該按照這個基本的原則最后達成共識,這是我們非常重要的一個關切。
另外,要想這個會議成功,能夠達成協議,必須建立政治上的互信,過去談判和公約、議定書已經取得的共識,各個國家應該認真落實。各國已經作出的承諾必須兌現,這是建立政治互信非常重要的基礎和表現。
比如說,發達國家按照公約、議定書的要求,要率先大幅度減排,要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IPCC也明確建議,發達國家在2020年之前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排放至少25%-40%。而且發達國家也承諾,到2020年之前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金的資金支持,還要建立技術轉讓機制。我們希望這些承諾或者是要求都應該得到落實,這是建立政治互信的基礎。
我們希望巴黎大會的成果能夠激勵或者鼓勵、要求各個國家進行發展方式、生活方式的轉型,要向綠色、低碳轉型。也就是說,各個國家都要發展,但是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要能夠相協調,唯一的路徑就是要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如果在協議中達成這樣一個共識,這將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會議。
巴黎氣候大會有哪些重要分歧?
分歧主要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如何體現。現在談判中沒有一個國家公開反對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這一點非常好。我們希望,原則上要肯定,具體上要落實。
也就是說,要落實在各個要素當中,比如說減排,根據歷史責任、各國的發展階段、能力、發展水平,發達國家應該按照《公約》和《議定書》的要求,承擔全經濟范圍絕對量減排義務,而且要有足夠的力度。IPCC建議在2020年之前發達國家至少應該減排25-40%,現在發達國家的減排力度并沒有達到。
發展中國家按照《公約》的要求,在得到發達國家資金技術支持的前提下采取積極的行動。這是在減排問題上的區分。在巴黎協議當中,也應該體現這種區分,但是也還要有一些創新。
比如說中國,我們不僅要全經濟范圍進行相對減排,而且已經公布了自己的峰值年目標,這是大大進了一步。在適應方面,各國的生態狀況、基礎設施、能力不同,在適應方面是多樣化的。但是總體上,發達國家適應能力還是比較強的。現在有很多發展中國家連沼氣系統都沒有,所以就無從談怎么采取措施減災防災。所以首先要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適應能力。
資金方面,這個非常明確,按照歷史責任、各國的發展階段和能力,《公約》要求發達國家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2020年之前要實現每年1000億美金,現在距離這個目標還有相當大的差距,所以這個必須落實。發展中國家在得到這些資金支持的情況下,要盡快提高自己的能力,采取積極的行動。
中國已經建立了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過去3年已經在南南合作方面采取了很多行動,一共拿出了4.1億元人民幣,幫助20多個發展中國家,給他們提供了節能、提高能效、新能源方面的支持。另外也為120多個發展中國家的1000多名官員和技術人員開展了培訓,主要是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這方面的能力。應該說,中國在資金問題上盡己所能幫助發展中國家,但這和發達國家提供資金支持的責任和義務性質是不同的。
技術問題,按照《公約》要求,發達國家應該向發展中國家轉讓低碳節能環保技術,現在這個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
透明度的問題,大家都應該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透明度,這是建立互信的基礎。但是相當多的發展中國家沒有這個能力,還是需要發達國家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統計、監測、核查的能力。
在這些方面都要體現出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歷史責任不同、能力不同、發展水平不同的區別。同時,大家也要一起努力,同舟共濟、各盡所能、合作共贏,來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所以,我們希望最后的協議要解決這些分歧,實現這樣一個目標。
中國提交的自主貢獻文件說了什么?
(今年6月,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了中國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自主行動的報告,也提出了中國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的各項目標、任務。)
中國提交自主貢獻是一個一攬子計劃,計劃里面既有減緩,也有適應,也有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中的立場、目標。我們確定到2030年左右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爭取早一點提前達峰。另外,爭取碳強度2030年在2005年的基礎上降低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蓄積量要增加45億立方米,這是我們在減緩方面的一些目標。
在適應方面,這是中國的特色,其他國家在他的INDC當中談適應的不太多,但是中國在我們的INDC當中對適應作出了安排,一是要健全早期的預警預報體系,要進一步完善;二是有一系列措施,采取了減災防災措施;三是增加我們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這些方面的能力,而且我們已經發布了中國適應氣候變化戰略,在這個戰略中也對提高適應能力作出了一系列安排。
特別是在INDC中,不光是確定了目標,也制定了相應的政策措施和具體工程措施。應該說,我們的INDC是很負責任的,而且是很實在的,是能夠確保完成的方案,這和其他國家的INDC有很大的區別。
為什么煤炭數據和以前公布的不一樣?
中國的煤炭數據比此前公布的數據有所增加,應該說,這是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增加經濟數據透明度方面的一個非常明確的表示。現在數據也更加準確了,這次主要是經過第三次經濟普查之后,對整個經濟、能源各個方面的數據進一步進行普查之后作了一些調整,我覺得這個調整是更符合實際了,更透明了。
在中國提交的INDC中,我們已經論證和考慮了第三次經濟普查關于煤炭、能源數據調整的情況。所以,INDC的那些內容不會受影響,而且我們作出來的承諾也不會受影響。我們會認真按照中國已經公布的自主貢獻的方案去落實,我相信經過努力,這些目標是能夠實現的。
爭取2017年全國碳市場啟動
中國已經開展了7個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現在看,試點進展得非常順利,已經全部上線交易了,而且碳價也比較穩定,在《報告》里面也有反映。但是我們搞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并不注重現在碳的價格是多少,關鍵是我們要通過這個試點探索一個建立碳市場的機制。
實際上這里面有很多問題,比如確定總量、配額如何分配、在交易之前如何核查交易量和排放量,因為這是要實打實地進行交易,排放量就是錢,所以要有非常確切的、科學核實的方法,現在這些問題在試點中都在進行。所以,配合這些試點,我們已經發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歷史排放核查的指南,總量和配額分配的辦法,以及交易過程中核查的一些方案和方法,在試點中主要是解決這些問題。
另外,現在在積極考慮立法,要搞一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把這些準備動作都做完之后,應該說,建立全國統一碳市場的條件就比較成熟了。這幾年我們一直在做這個工作,爭取在2017年全國的碳市場能夠開始啟動。
現在很多國家,像美國一些地方政府、歐盟,還有一些周邊的國家,也希望能夠跟中國合作,將來是不是搞一個統一的碳市場。所以,我們想現在還是開展合作,互相交流碳市場的一些經驗和教訓,比如我們和歐盟的一些主要國家都在這方面有很好的合作,我們也吸取了歐盟在碳市場方面的經驗教訓。
現在看,歐盟在碳市場方面有些經驗還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但是也有一些教訓值得我們借鑒,它原來的碳價格30多歐,后來掉到2-3歐,為什么呢?配額發得太多了,而且減排的力度還不夠,所以整個市場疲軟。我們在設計中國碳市場的時候已經吸取了這些經驗教訓,爭取把我們的市場做得更規范、更好,我們預計2017年開始啟動中國的碳市場。
實現目標主要靠節能、提高能效
要實現這個峰值的目標,主要是通過節能,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因為我們國家現在的能耗和先進國家相比還有比較大的差距,與平均值相比,可能我們還有1.9倍,這樣一來我們節能的空間還是很大的。
但是我們的成績還是很大的,我們的“十一五”、“十二五”采取了節能降耗減排的措施,據世界銀行公布的數據,中國近20年,累計節能量占全球的52%,加上最近這兩年,應該是52%以上。也就是說,全球的節能總量當中,中國占了一半以上。中國的節能過去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潛力還很大。
另外,調整能源結構。因為中國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去年是66%,“十二五”要達到65%,但是非化石能源的比重現在是11.2%,到“十二五”應該到11.4%,到2020年達到15%左右,2030年達到20%左右。
要實現這個目標,國際上說中國要實現能源結構調整的目標要付出艱苦的努力。這一點我是非常相信的。但是在這方面中國發展也非常快,最近這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的總裝機容量中,中國占了25%;2013、2014年增量當中,中國占了37-40%,也就是說中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速度非常快。
由于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規模大,也降低了全球風電、光伏發電的成本。按照國際能源署公布的數據,大體上降低了50%。也是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所作出的貢獻。
另外,增加森林碳匯,要大量的植樹造林,增加森林的養護,提高養護水平,大量吸收二氧化碳。
十八大報告明確,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實行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這些措施都是應對氣候變化,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確保中國可持續發展的一些根本措施。
中國承諾的目標還變不變?
中國參會的談判代表團已經組成了,開了全團的預備會,在各個方面也都作了充分準備。我們想,根據主席國的決定,我們會如期參加這個會。
另外,無論遇到什么情況,中國作出的INDC的安排要確保完成。中國政府、中國人民是說話算數的,只要我們作出的承諾,確定的目標任務,盡管有很多困難,我們都會完成。我們不會因為各種原因修改我們的目標。
準不準備提高力度?因為我們這個目標是在各個領域、各個方面充分論證了兩年的基礎之上確定的,應該說是科學的,是作了充分準備的。所以,我們會確保完成這個目標。但是,如果想再進一步提高目標,這可能需要更多努力。
首先是技術必須要創新,如果沒有技術創新,要想改變這個目標很難。所以,這次在談判當中,我們希望建立一種激勵機制,全球一起努力。確定目標之后,關鍵是要技術創新。如果依靠傳統的技術,各自封閉地應對氣候變化,要想提高力度是很難的。
所以,發達國家提供資金、提供技術支持、技術轉讓是提高力度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在這一點上,我們的目標不會變,但是我們會在這個領域發揮更多的作用。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