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團公司印發《中國石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規定》,要求企業對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防止發生二次污染。
《規定》要求,企業應采用先進的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淘汰產生嚴重污染環境固體廢物的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從源頭上減少廢物的產生量。企業應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
《規定》強調,企業應按照固體廢物的性質分類收集、貯存和處置,嚴禁將性質不同的固體廢物混合堆放、貯存和處置;嚴禁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嚴禁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規定》要求,危險廢物貯存不得超過1年,確需延長期限的,應報請當地環保主管部門批準。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過程應遵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的人員,須接受專業培訓,否則不得從事該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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