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國家能源局向華北能源監管局、京津冀三地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發出了《關于做好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開展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有關工作。《通知》要求盡快制定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和京津冀電力交易機構組建方案,兩個方案需在9月底前報國家能源局。
我國首個“小區域”電力市場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王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京津冀統一電力市場和交易機構的建設,是向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正確方向、實現更大范圍的資源優化配置邁出了非常積極的一步,體現了國家能源局的使命感和擔當精神,但未來的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注定艱辛,打破省間壁壘和“市場影響安全”的傳統思維慣性,贏得包括電網企業在內的各方的全力支持,任重道遠。
京津冀電力市場將成為我國首個介于區域和省級市場之間的“小區域”電力市場。9號文的配套文件之一——— 《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指出,我國電力市場分為區域和省級電力市場,區域市場主要通過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實現,而如果京津冀三地形成一個統一的電力市場,將成為我國首個“小區域”電力市場。
但是,7月15日,首都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冀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分別成立,由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分別組建,再加上此前成立的天津電力交易中心和河北電力交易中心,京津冀地區一共有四個省級電力交易中心。但《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指出“同一地域內不重復設置開展現貨交易的電力市場”,今后,京津冀電力交易中心與其他四家交易機構的分工等問題還需等待厘清和落實。
《通知》要求,由華北能源監管局牽頭,成立由各省(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物價局)、經信委(工信委)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的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工作組,形成合力,切實做好有關工作。
交易機構將采用股份制模式
《通知》指出,京津冀電力交易機構將按照股份制模式組建,同時要具備同步開展中長期和現貨交易能力。京津冀電力交易機構組建方案及章程將明確業務范圍、職責、人員編制和內設部門,清晰界定本電力交易機構與相關電力調度機構等的關系。
交易機構按照股份制建立,中長期和現貨交易同步開展,這是《通知》內容的兩大亮點。目前,在北方區域市場范圍內成立的各省級電力交易機構,尚未有一家是采取的股份制結構,而如果京津冀電力交易機構采取股份制,將在北方區域市場邁出第一步。
同時,《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指出“具備條件的地區逐步建立以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市場化電力電量平衡機制”,而此次《通知》要求京津冀電力市場同步開展中長期和現貨交易,無疑將有助于盡快建立以中長期交易規避風險,以現貨市場發現價格,交易品種齊全、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
另外,京津唐電力市場將成為京津冀電力市場的第一階段,《通知》要求,按照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總體思路,啟動市場規則研究,組織有關電力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開展京津唐電力市場(京津冀電力市場第一階段)模擬和京津冀電力市場聯合仿真運行,預測潛在問題,提出風險應對措施,分析市場建設成本和收益,為后續工作提供支撐。適時開展輸配電價體系、市場安全保障等重大問題研究。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