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發改委明確配售電業務開放細則——電改迎來全新進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和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10月11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對外印發《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簡稱《售電管理辦法》和《配電網管理辦法》)。
作為電力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舉措,前者對售電準入、退出、售電公司權利、義務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后者對增量配電網項目管理、運營、供電服務范圍以及配電運營者權利、義務做出詳細規定。
作為“9號文”“放開兩頭”的核心,售電側改革一直是此輪電改的關注重點。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認為,“此次兩個辦法的發布,將從根本上有效推進改革進程,標志著我國售電市場的大門在正式向全社會開啟后,經過不斷探索和推進,再次邁向了一個新的高度、進入了一個新的層次。”
解讀
這兩則文件是新一輪電改進程中的重要催化劑,為售電、配網改革明確了游戲規則,使改革試點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利于電改市場朝著公開透明和規范有序的方向不斷發展。
目前全國成立的售電公司已多達1000多家,對于許多未達標的售電公司可能要被迫“清退”或進行大整改,皮包公司將不復存在,另外文件指出了對于符合條件的公司要開展售電業務不一定要成立售電公司,還可通過已有公司辦理售電業務增項,這也充分展現了售電市場的靈活性。
在配售電業務這一塊,細則明確了業務門檻和游戲規則,對于配售電公司來說,有喜又憂,喜的是配電網運營者可通過專門的配電價格回收投資,并獲取政府規定的保底供電補貼,憂的是配售電公司需要代付可再生能源補貼,這將會對配售電公司是一個全新的考驗。
02
電改推進破繭——國網發文為售電公司提供服務
國家電網公司近日發布了《關于做好售電公司、市場交易用戶供電服務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市電力公司要主動服務好售電公司和市場交易用戶,并發放《售電公司業務辦理服務指南(試行)》、《直接交易用戶業務辦理服務指南(試行)》、《市場化零售用戶業務辦理服務指南(試行)》(見附件)三份服務指南。
通知中明確要求“于2016年10月15日前,逐戶走訪營業區內售電公司、各類園區及110千伏以上用戶;對國家級開發區(工業園區)、220千伏及以上符合市場交易準入條件的大用戶,各省公司分管領導要親自上門走訪,主動了解客戶需求”文件中指出,對于售電公司(不包括配售電公司),國網提供包括:代理用戶用電報裝、售電簽約登記及合同簽訂、計量抄表、電費結算、保底供電服務等七項業務。
對于直接交易用戶(包括配售電公司),國網提供包括:用電報裝、合同簽訂、計量抄表、電費結算等六項業務(與向售電公司提供服務相比,省去提供保底供電服務業務,但是直接交易用戶選擇退出直接交易并完成市場注銷后,同樣可向國網按照政府定價購電)。從某種層面看,國網對配售電公司給予了更高的自主權。
解讀
新電改推行以來,國家電網公司一直被視為改革的最大阻力,本次國網發文要求快速響應售電公司和市場交易用戶的供電服務需求,是國網對電力開放市場態度的一次大轉變,從原先的排斥和不明確的態度到現階段的主動出擊,同時積極為進入競爭性售電業務領域做好鋪墊,以此來鞏固己有的市場份額。
電力體制的改革是大勢所趨,只有在改革中不斷尋求創新和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才能更好享受改革帶來的紅利,本次國網發文可以看作是國網進軍售電公司的轉折點,電改市場即將迎來真正的大考,讓我們拭目以待。
03
新電改的首次處罰——違規交易電量已被沒收
10月21日,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發文《關于揭東國潤不銹鋼實業有限公司違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處理意見的通知》,文件指出:有群眾來信舉報揭陽市揭東國潤不銹鋼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潤公司”)在不具備準入條件下違規參與廣東電力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
據悉,這是此為電改以來,首次對違規交易的市場主體進行處理的官方文件。調查發現,在揭陽市準予參與電力市場直接交易的揭東產業轉移工業園內用戶名單中有國潤公司,用電企業代碼為11094。據此,國潤公司在既未申請成為參與直接交易的電力大用戶,事實上又不屬于工業園區內企業的情況下,以揭東產業轉移工業園內用戶的名義參與市場直接交易。
解讀
細數中國歷年來的每次改革,只要有利可圖,都會有一些投機者借機利用政策法規的不完善和監管機制的漏洞,趁機牟取非法利益,對于本次電改來說,同樣也不例外,本次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的處罰決定,一方面能給這些想借新電改大撈一筆的投機者敲響警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目前電力市場監管的諸多問題,需要我們的市場監管機構好好反思一下,爭取早日為新電改的良好推進構建一個健全的市場體系和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