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鹿”事件中,集體淪陷的不只是中國的牛奶企業,還有所有中國企業的誠信及政府的威信。然而更為嚴峻的后果是事件撼動了整個社會的基本信心,中國公眾對三鹿的信任危機,已經演變為更大的對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信任危機。如果沒有及時全面的體制改革,最終將削弱執政黨的統治基礎。
但我們在此討論的則是“三鹿”事件暴露出的中國社會的更深層的危機:當國家在急于建立市場經濟體時,一個試圖超出政府監管的利益體系在快速市場化的進程中被創造出來。 對私利追求的過度崇尚使得某些企業和與其相關的上上下下的關聯機構與個人在利益與金錢的交易過程中綁成了一張大網:既得利益體系。而這個既得利益體系的理論與道德依據則是“合法合理”的:企業謀求利潤最大化是天經地義的生存方式!為此對于“三鹿”事件危害的討論延伸了到企業如何能在自身利益與社會責任的沖突中找到平衡點的議題上。但“君子好財,取之有道”并不妨礙企業的生存。而企業的社會責任也并非只是扶貧捐款那樣簡單。“三鹿”事件不僅警醒了人們對傳統的道德規范和價值觀念的回歸渴望,同時也喚醒了公眾對企業的社會責任進行全面深層次地探尋。
資料表明,目前中國絕大多數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問題上所存在的缺失,其嚴重程度,已經足以從根本上影響到中國和諧社會的建立。在維護社會環境方面,由于中國絕大部分企業至今還處在“純粹掙錢”的階段,因此缺乏社會公德,造成了中國越來越大的環境污染壓力。企業社會責任的嚴重缺失,同樣表現在對待社會資源的問題上。由于企業往往采取竭澤而漁的手段,憑超支自然資源來達到致富的目的,因此,中國礦產資源、森林資源、水資源等自然資源所遭到的破壞和所蒙受的損失,不僅已經禍及當代,而且必將累及子孫。
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將直接危及到企業的成敗,將直接影響到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將直接威脅到和諧社會的建立。在當今世界,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企業競爭規則中的重要規則之一。盡管美國五大投資銀行管理者們非常不負責任的把美國公眾以及世界各國的金融機構的利益拖入危機,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世界上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開始將可持續發展戰略與“社會福利”這樣的有關公平的問題歸入其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中。甚至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企業在所提交的申請資料中,也必須要有企業在從事“社會公益事業”方面的相關情況介紹。
企業應當全面地履行社會責任,這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客觀需要。早在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倫蘭特夫人為主席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所出版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和1992年6月,在里約熱內盧所召開的、有102位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參加的178個聯合國成員出席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就對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做了全面探討。
其定義是:“持續發展是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威脅”。這種觀念既強調“代際公正”,即當代人不損害后代人的利益;又強調“代內公正”,即一部分人的發展不損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可持續發展要求社會關注合理開發資源、講究生態效益、注重社會平等、轉變增長方式。
做有社會責任的企業公民,這是時代的呼喚,也是人類的呼喚!
全球化造成了商業運作可以不斷超越傳統的國家界限,企業不僅可以在全球系統內運營,也需要負擔促進全球系統健康發展的責任,這一責任被定義為全球企業公民精神。在世界經濟一體化越來越深入的時代背景下,如何做全球企業公民對于每一個公司都非常重要。所有的公司如果有全球的業務都應該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比如在營銷的過程中,在市場化的過程中,政府起到的作用越來越低,而企業將越來越多地承擔起企業發展和社會的責任。公司參與社會事務,做“全球企業公民”是一個企業的核心發展戰略。作為世界的公民進行參與,構建出一個成功的而不是失敗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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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