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5號)中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清單二的商品作適當調整后,自2018年8月23日12時01分起實施加征25%的關稅。
根據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的意見,為最大限度保護國內消費者和企業利益,對征稅商品清單進行了適當調整,具體商品范圍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7號)為準。
其他事項仍按照稅委會公告〔2018〕5號執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8〕7號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5號),現將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清單二有關調整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清單二的商品,以本公告附件為準,自2018年8月23日12時01分起實施加征關稅。
二、其他事項按照稅委會公告〔2018〕5號執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8年8月8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