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優先 從嚴設定相關禁止限制行為
秦嶺是我國的中央水塔,有著“國家中央公園”之稱,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
2019年12月,陜西省西安市對《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進行了全面修訂,修訂后的《條例》昨天(7月1日)開始施行。
相比之前,修訂后的《條例》更加突出“保護優先”原則。
據了解,修訂后施行的《條例》立法理念從“限制開發”轉變為“保護優先”,將原條例“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適度開發區”全部修改為“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
西安市周至縣秦嶺保護局生態保護科科長 郝海云:開發,有些項目就可以進來,允許開發。保護區就嚴格禁止,就不能再開發了,在我們這個轄區里,除了農業項目、生態保護項目、民生項目,公益類項目可以進來以外,其他都不允許。
《條例》規定了秦嶺保護范圍內的6類禁止行為,分別是:房地產開發;開山采石;新建宗教活動場所;新建、擴建經營性公墓;新建高爾夫球場;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在西安市長安區灤鎮街道辦事處,以前開發商建設的一處別墅,已經被全部拆除。植樹復綠后,如今這里已經變為一處開放式公園,供游客免費參觀游玩。
因地制宜 對農家樂進行環境整治
秦嶺因為生態環境優美,備受周邊市民和游客青睞。
對此,修訂后的《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對農家樂和民宿也做出了具體規定:禁止在核心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質災害隱患點范圍內開辦農家樂、民宿,禁止占用耕地、林地、河道、公路用地及公路建設控制區開辦農家樂、民宿。
據了解,西安市秦嶺北麓沿線有1800多家農家樂,年接待人數高達1113.6萬人次,日產污水約1225噸。針對農家樂污水超過生態環境容量問題,西安市已經開始全面整治。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