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態環境局日前推出全國首創的“環保管家”服務,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工作亮點之一。記者從該局了解到,“環保管家”服務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服務方式為企業提供從項目立項、規劃選址、環境影響評價、竣工驗收及排污許可等“全流程”的技術咨詢;從環保政策解讀、環保日常管理、環保決策指導、環境風險管控、污染物達標排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業務指導,指引企業在環保工作上少走彎路,提升企業的環保管理水平。
中山市生態環境局的“環保管家”服務助力企業發展。
確立服務原則
中山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環保管家”服務確立了以下服務原則:
(一)個性定制。各個企業情況各異,要針對企業實際需求提供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服務。
(二)形成合力。各鎮區分局和各相關科室要加強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承擔起“環保管家”服務。
(三)全程參與。“環保管家”服務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為企業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的環保服務,統籌解決企業環境問題,切實提升企業環保管理水平。
(四)主動服務。“環保管家”主動提供服務,挖掘企業需求。
該局要求,中山市內每個鎮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聯系本鎮區的規上企業或重點排污單位5~10家,為每一個聯系服務對象配備一名“環保管家”。建立“環保管家”服務微信群,為“環保管家”與服務對象的溝通交流搭建平臺。該局各有關科室、站、中心安排至少一名業務精湛的工作人員,并廣泛征集環保行業相關專業人士,建立一支志愿服務專班,為“環保管家”提供技術支持。同時,該局還組織編制一份《企業環保管理指南》,指引企業規范環保管理。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以及政策法規發布情況,定期面向服務對象開展環保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等宣貫、培訓服務。
月底前完成實地走訪
上述負責人表示,該局要求9月底前完成對每一個服務對象的走訪,建立聯系,了解企業在環保方面的需求和問題。原則上,每半年應到服務對象走訪聯系1次。秉承“無事不擾”原則,主要以電話、微信等方式保持與服務對象的長期聯系,及時了解企業在環保方面的問題,并積極予以指導解決。匯總企業環保管理相關要求,編制《企業環保管理指南》,并及時進行更新。各相關科室及時梳理環保相關法律法規,了解服務對象培訓需求,適時組織開展培訓。與此同時,該局提出,各責任單位應注意收集整理工作中的素材、資料,不斷總結提高管家水平,并于每月20日前將當月工作情況、12月20日前將年度工作情況報局審批服務辦公室。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