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日前在江蘇無錫召開的服務光伏發電企業座談會上指出,推動光伏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要站在全局戰略的高度理解、把握國務院支持光伏行業的政策,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精神,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重點從規劃、計劃、政策、監管四個方面做好光伏發電應用管理,推動光伏行業技術水平提高和產業升級。
Q:2013年光伏產業最熱門的話題就是分布式,相關領導在各種場合表達義不容辭支持分布式,能源局主要領導10月中旬也將今年分布式發展目標提至6GW,可總感覺雷聲大,雨點小,觀望氣氛濃厚,真正落成的項目不多。對此,您怎么看待?
A:很好的問題,一針見血。其實很多人都會在心里問為什么政府支持了,電網也表態了,可企業卻顧慮重重,投資者猶豫不決。關鍵是在一片熱鬧下,大家并沒能看到一個合適的商業模式,也就是盈利模式。
Q:各項《意見》、《方案》、《修訂案》等政策相繼出臺,分布式的補貼和管理細則也日漸清晰,為什么說仍未形成可操作的商業模式。
對于投資人而言,他需要經濟效益,他需要清楚看到一個可計算、可預計投資回報率,才會愿意參與進來。以下三個問題沒有清晰地解決,分布式發展恐怕仍難有實質進展。
1:終端用戶消納的不確定性會影響投資收益。
2:電站完工后產權的風險性。
3:終端用戶消納的持續能力。
Q:您能具體解釋一下嗎?
1:終端用戶消納的不確定性會影響投資收益。
為什么很多投資者愿意投地面電站,而對分布式只敢遠觀。因為地面電站的規則很簡單,知道當地的日照等關鍵指標數據就能大致計算出發電量,再結合電價補貼,可計算出收益和回報率。中間沒有太多你需要對口的窗口,沒有太多的假設和不確定因素。而分布式,多少電是用戶自發自用的,多少電是并給電網的。前者,我可能是以低于當地工業電價的一個優惠價格和用戶簽署售電協議,以嘉興市為例,一個工業企業,它的工業峰谷電價比如是0.91元/度,那因為我租賃了它的屋頂,我愿意以0.81元/度電賣給他,那如果他午休、節假日、或機器故障,他用不掉發的電,這些電就需要并入電網,電網則以0.42元/度的脫硫價格和你結算??蛇@樣的比率是個變量,不同用戶會不同,同一用戶也會經常變動,可兩者的收益差太大,所以無法對項目計算一個穩定的收益率。
2:電站完工后產權的風險性。
屋頂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可能不同家,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如何協商三者關系,再有,如果未來25年內,業主需要拆掉建筑物另外它用或轉讓他人,這些不確定因素都造成未來項目產權的風險,因為屋頂畢竟不同與土地。
3:終端用戶消納的持續能力。
終端用戶會否發生停工歇業,轉產或廠房轉讓后下一個用戶是否能維持同樣的用電水平都會影響項目未來的盈利。
Q:大家都在說要創新商業模式,那針對這點,您認為創新商業模式該是怎樣的。
這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創新,這是個集體行為,單靠企業的一己之力是做不了的。比如針對問題一回報率無法計算,分布式自發自用和余電上網這2部分的補貼如果采取差異化,例如上網部分的補貼參考西部電站,甚至略高一些,因為東部光照不如西部,那投資收益率就非常容易計算了。
針對問題二,如何獲得穩定屋頂資源。面對業主過多,各方利益不一致,彼此精力的耗費只能讓政策空轉。那在分布式發展的前期,唯有實行統一,由園區政府統一屋頂資源,如果土地是屬于國家的,那屋頂資源只是這部分面積的上移,也是屬于國家的,政府統一用光伏發電,發展地方經濟和保護地方生態,面對未來,沒人可以置之度外,沒有時間再協調各方利益,討好各方意愿了。世界上唯一越來越少且不能復制的只有傳統能源,再用100年已經是樂觀;世界上唯一越來越多的就是污染、災害和不斷攀升的氣溫而且不能回頭。勇氣、決心、行動。屋頂資源統一了,電站業主只要面對園區政府,那電價也可以統一了,免去跟動輒數百家屋頂用戶一個一個談的繁瑣和未來可能出現的糾紛。
在這樣的基礎上,如果結合微網和儲能,實現園區的各個屋頂分布式發電,統一并網,根據各家的用電需求實現配送,就類似發揮一個水庫調節的功能,這樣能讓光伏屋頂發的電能最大化、最有效率地在園區消納利用,這樣又解決了消納的問題。
Q:現在各方聲音都在抱怨國網,您怎么看,您認為發展光伏,特別是分布式,國網應承擔起怎樣的責任,扮演怎樣的角色?
我一直在說責任。目前的機制下,這是超越單個發電企業的更高級別的博弈,作為一個有著絕對壟斷優勢,坐擁各方資源,掐指著國民生計輸配電重大命脈的央企,你是否該承擔起你相應該承擔的責任。很大意義上,國網不僅僅是個企業,你就是政府。改變發電方式和能源結構,這怎么變成僅僅是民間企業的使命和任務了呢?享受著權利,是否也該承擔責任呢。是否能主動積極吸納光伏電力,加快智能電網發展,加快電網改造。那不是服務,那是責任。其實責任不僅僅是做一件事情,而是你知道這件事很艱難,但還是要去做,這才是真正的責任。
Q:發展分布式離不開金融支持,目前除國開行明確支持分布式發展之外,其它銀行仍然顧慮重重,請問是這樣嗎?聽說目前發改委相關機構正在整合各家機構,有望在短期內出臺類似德國的貸款和保險模式。
筑巢引鳥,上述那些問題解決了,可操作的商業模式和相關機構的互信建立,所有人把思維打開了,銀行業好,其他金融機構也好,投行也好,自然會主動參與進來。他們的疑慮重重就是一個明顯的信息,“規則還沒梳理清楚,不能開始”。在細枝末節的修改不能讓分布式有實質的推動。我們不能繞開那些真正堵住路的障礙,而在不斷清掃旁邊的沙礫,這是沒有用的,有人用艱難、緩慢、堅定來形容分布式在中國的發展,很無可奈何的自嘲。
Q:未來幾年分布式的目標裝機容量訂得很高,能達到嗎?如按照您剛才所說的,要加大并網部分的補貼讓商業模式真正形成,那會遇到財政缺口問題嘛?
新能源是全民的事,是全民需要買單并共同承擔責任的,所以德國的做法是所有方式,無論是火力、光伏、風力等發的電都收上來,根據不同成本加權平均,得到一個電價。中國的電價只是將新能源電價附加作為很小一部分,象征意義的,如果適度調高這部分附加,進一步拉大工業峰谷電價的差和時段電價差,這個缺口不是問題。為什么我們已經可以預見2030年,2050年的電價,為什么不把這個電價現在就施用呢。如果這樣,缺口不是問題,屋頂用戶也不用宣傳,自己會更積極使用自發的光伏電力。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