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居民用氣階梯氣價,將提高天然氣利用效率,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價格上漲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兩會期間,“今年我國將適時出臺階梯氣價”的消息引發關注。由于跟電價、水價相比,氣價具有特殊的復雜性,因此要確保階梯氣價平穩落地,需要在制度設計上下功夫。
從國內外實踐看,推行階梯價格的目的是當能源價格大幅上漲期間,最大限度地化解上漲對使用者帶來的影響,特別是控制、減少對低收入群體基本需求造成的沖擊。
長期以來,我國天然氣價格明顯偏低,無法反映資源稀缺程度,更無法靈活調節供需關系。2013年6月,全國區分存量氣和增量氣價格,調整提高了非居民用氣價格。這一調整加大了價格的杠桿作用,有助于緩解供需失衡矛盾,加上氣溫較常年偏高,有效避免了去冬今春大范圍、嚴重“氣荒”的出現。
而就居民用氣來說,目前占天然氣消費總量比例已超過20%。由于供氣分散、損耗大,與其他用戶相比,需額外增加配氣成本,并且居民用氣季節波動性尤其大,還要增加調峰成本。但一直以來,政府為保障民生,對居民用氣等不漲價或少漲價,導致價格倒掛、不同用戶交叉補貼嚴重,價格扭曲嚴重。如目前北京市工商業用氣價格為3.23元/立方米,居民用氣價格為2.28元/立方米,居民自采暖用氣還有額外補貼。出臺居民用氣階梯氣價,將能進一步理順整個天然氣產業鏈的價格體系,促進天然氣利用效率的提高,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價格上漲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盡管我國已在階梯電價、水價上探索出很多有益經驗,但相比起來,居民階梯氣價更為復雜。要啃下這塊“硬骨頭”,順利邁進氣價“階梯時代”,要著力解決好如下三方面難題。
首先,要充分尊重歷史傳統和地區差異,因地制宜地解決好采暖用氣的價格問題。作為民用氣的“大頭”,采暖存在明顯的南北差異。在南方,采暖季節較短,經濟條件優越的家庭為追求舒適生活采用天然氣供暖,他們更能承擔氣價上漲帶來的成本。這也是2012年以來江蘇、湖南等南方省市試點階梯氣價更為順利的原因。而在北方,使用煤炭相對低價供暖是長期形成的習慣,并被視作“福利”,現在要讓居民使用更貴的天然氣,并且采暖還得按階梯算,恐怕一時難以接受。
其次,要明確階梯設計的指導思想,特別是低檔氣和高檔氣之間的價差。過去,我國為化解價格倒掛,采用不同類型用戶交叉補貼制度,由工業用戶等補貼居民用戶。雖然壓低了民用氣價格,但實際上也造成氣價扭曲,增加了工業企業的生產成本,不利于通過價格杠桿調節在我國“極度稀缺”的天然氣資源的配置?,F在改革的原則是弱化甚至取消過去不同類型用戶的交叉補貼,轉為在同一類型用戶中,由消耗量大的用戶對消耗量小的用戶進行補貼。因此,要審慎確定低檔氣價格究竟是不動,還是適當提高,最終通過階梯氣價充分反映居民用氣成本。
再次,從長遠看,還要考慮階梯氣價和聯動機制如何協調的問題。我國2006年起陸續在一些地區建立起上中下游氣價聯動機制,即上中游氣價上漲,終端銷售價格也上漲。同時,我國進口氣量持續攀升,2013年對外依存度已超過30%,高價進口氣將給國內氣價增添更多上漲因素。面對這種情況,盡管這次不一定都解決,但在制度設計上必須提早考慮,當上中游氣價上漲時,低檔氣和高檔氣是否同步調整、同步分擔成本。
除此以外,居民用氣具有明顯的季節性特征和調峰問題。歷史上,居民用氣價格制度對這方面都未涉及。這次對季節性差價和階梯氣價怎樣協調,最好要有一定的制度安排。
需要強調的是,由于氣價事關國計民生并且具有特殊的復雜性,在推進階梯氣價過程中,政府應更好地發揮監管作用,加強成本監審,做到成本公開透明,并規范聽證程序,使不同聲音都能充分地表達出來。這是向百姓展示我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絕佳窗口。
(作者:劉毅軍,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授,沙京京為該校碩士研究生)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