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記者從南昌市燃氣公司獲悉,近日,經南昌市政府批準,南昌市物價局同意市管道天然氣實行過渡價格。南昌市非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價格由3.68元/m3,調整為4.08元/立方米,其中工業用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不超過3.9元,居民用戶天然氣價格保持不變,調整后的價格自2013年7月10日執行。
此次調價方案之所以追溯至2013年7月10日起執行,是因為全國各地天然氣調價執行時間均追溯至2013年7月10日。從省內情況來看,如吉安、萍鄉、撫州、贛州、宜春等地,雖然在2013年7月10日后出臺調價方案,但調價均從2013年7月10日起執行。從省外情況來看,長沙、合肥等地調價方案也是在2013年7月10日后出臺,但從2013年7月10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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