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會對大氣污染防治 “一法一條例”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9月18日,執法檢查組向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提交檢查報告,報告顯示:近年來,我省在貫徹實施“一法一條例”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促進了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現狀與“一法一條例”規定、國家要求和人民期望還有差距,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仍不合理,污染類型正從煤煙型轉變為復合型,防治任務十分艱巨。檢查中,發現了五方面普遍存在的問題。
法律規定的執行力度還比較欠缺。一些地方政府執行規定不到位,考慮地區環境容量不充分,搬遷污染企業不主動,督促行業提標改造不及時等;一些領導干部落實責任不嚴格,貫徹環保法律法規大多停留在口頭上和文件上;相關部門履行職責不積極,環保執法不嚴。
局部地區和時段的污染問題還比較嚴重。區域差距較大,今年上半年,11個地級市達標天數中,最多的大同市為136天,最少的陽泉市僅為34天;季節反差突出,夏季空氣質量相對較好,冬季尤其是采暖期空氣質量相對較差,以太原市為例,按城市環境質量綜合指數議價,去年指數最高的1月達10.4,指數最低的8月為3.8;時段差異顯著,今年元宵夜,由于燃放煙花爆竹和氣象條件影響,我省除長治、呂梁外,其余各市全部處于污染,太原市一度達到六級嚴重污染。
部分行業的防治進展還比較滯后。產能利用不徹底,2013年,火電、鋼鐵、水泥三大行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占全省總排放量的50%以上,同時,鋼鐵、水泥等行業產能仍然過剩,利用率在75%以下;機動車環保管理不平衡,去年,晉中市機動車檢驗率達到95.58%,而忻州、晉城只有七成左右。
企業違法排污問題還比較突出。有些日常管理不到位,有些設備發揮不了作用,有些知法犯法甚至以身試法、頂風作案,尤其是石灰、焦化等土小企業,死灰復燃屢查屢犯,鉆山入溝逃避打擊,打而不死時常反復,成為防治“頑疾”。
一些方面的防治工作還比較薄弱。油氣治理方面,2013年,我省只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年度任務的90%和40%,今年國家要求我省全面完成,任務量比上年增加10倍左右;揚塵治理方面,許多地區不同程度存在建筑工地敞開式作業、渣土運輸未使用密閉裝置等二次揚塵污染問題;城中村治理方面,太原市目前還有16個城中村的5700余臺土小鍋爐沒有取締,涉及燃煤量25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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