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5月27日發布公告稱,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成為首家獲得進口原油使用權地方煉廠,初步確認可進口原油750萬噸/年,標志著原油進口權的壟斷正逐步打破。預計接下來還會有多家地煉獲得原油進口使用資質。
發改委27日公布《關于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有限公司進口原油使用核查評估情況的公示》,稱近日中國石化聯合會專家組對東明石化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驗,并于5月22日至25日進行了現場查驗和核實,公司申請使用進口原油的煉油裝置規模,安全、環保、消防、儲運等設施,及產品質量和能耗指標符合有關規定,初步確認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可使用進口原油750萬噸/年。
配套條件為:公司擬保留250萬噸/年、500萬噸/年煉油裝置各1套。按規定淘汰自有落后煉油裝置350萬噸/年(200萬噸、100萬噸、50萬噸各1套);淘汰兼并重組的落后煉油裝置250萬噸/年;承諾在山東菏澤建設5000萬Nm3 LNG儲存設施;承諾2015年底前完成國V標準汽柴油質量升級。
附:首家申報使用進口原油的地方煉廠核查評估結果對外公示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運行[2015]253號)的有關要求,受我委委托,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以下簡稱石化聯合會)組織開展申請用油企業核查評估工作。近日,石化聯合會組成專家組,對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驗,并于2015年5月22日-25日進行了現場查驗和核實。核查評估結果已在石化聯合會官網(網址:www.cpcia.org.cn)及《中國化工報》公示,現予轉載。
關于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有限公司進口原油使用核查評估情況的公示
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我會組成專家組,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運行[2015]253號)及《核查評估申請用油企業工作細則》的規定和要求,對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驗,并于2015年5月22日-25日進行了現場查驗和核實。經核查,該公司申請使用進口原油的煉油裝置規模,安全、環保、消防、儲運等設施,及產品質量和能耗指標符合有關規定。該公司擬保留250萬噸/年、500萬噸/年煉油裝置各1套。按規定淘汰自有落后煉油裝置350萬噸/年(200萬噸、100萬噸、50萬噸各1套);淘汰兼并重組的落后煉油裝置250萬噸/年;承諾在山東菏澤建設5000萬Nm3LNG儲存設施;承諾2015年底前完成國V標準汽柴油質量升級。依據發改運行[2015]253號文件有關用油數量核算辦法,初步確認該公司可使用進口原油750萬噸/年。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于2015年6月9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反饋至我會。個人意見須實名、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
聯系電話:010-84885701 84885092 傳真:010-84885057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2015年5月27日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