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金湖地區光伏發電項目呈現出井噴的發展態勢。在建且計劃2015年投運的光伏項目容量約為70兆瓦。遠景在金湖地區規劃建設光伏項目容量預計將近500兆瓦。隨著光伏發電項目的建設投運,極大地豐富和改善了金湖地區電網的能源結構,使該縣光伏發電裝機容量超過全縣最高用電負荷203.8兆瓦,成為江蘇省首家光伏發電大于用電的縣。
這些光伏發電項目充分利用金湖灘涂沼澤地區,上面光伏發電,下方魚蝦養殖,實現“漁光”和“農光”的互補,不占農田,還成為旅游觀光一景。隨著光伏發電項目的建設投運,豐富和改善了金湖地區電網的能源結構,同時大幅度減少了大氣污染物排放。
光伏發電已成為國家新能源政策重點扶持對象。出臺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在增值稅方面,對光伏電站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即征即退50%的優惠政策。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對光伏電站實行“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即在其投產的第1至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4至6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據測算,今后,太陽能光伏電站將成為拉動金湖經濟社會效益綜合發展的又一架“馬車”。在前期投資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完后,每年可創稅收近億元。
金湖縣國稅局為“助跑”光伏發電行業發展,已抽選熟悉光伏發電稅源管理的干部擔任專職稅收聯絡員,主動幫助光伏電站辦理稅收優惠政策備案等涉稅事項,確保稅收“福利”真正惠及所有光伏發電企業。同時,上門輔導企業如何用足、用好潔凈能源稅收優惠政策,幫助其財務負責人及時準確掌握納稅申報表稅收優惠欄目填寫方法和辦稅程序,并建立了跟蹤問效、信息反饋、事后評估等機制。
“從長遠來看,充分釋放稅收優惠政策紅利,助力生態環保型企業快速發展,創造經濟社會綜合效益,遠勝追求一時的稅收效益。”縣國稅局分管業務的副局長凌太東說。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