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綠會)近日向寧夏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寧夏有關企業違法排污,造成騰格里沙漠及周邊地區環境嚴重污染,請求法院判令企業停止侵權、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
2014年9月騰格里沙漠被爆出嚴重的污染事件,沙漠里分布巨大的污水處理坑。財新傳媒隨后推出系列追蹤調查報道指出,沙漠周邊工業企業利用晾曬池或蒸發塘排污,原本承擔治污功能的所謂晾曬池或蒸發塘,正成為當地排污的遮羞布。
此后,經查辦,部分涉污企業負責人被追求刑事責任,部分官員受到行政處罰,而地方政府也開始整改。
不過,綠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2015年3月中衛市的大排查大整治中發現,有關企業的違法行為仍然未整改完畢。并且目前有涉污染企業覬覦政府公共資金即納稅人的錢,來對污染場地進行修復,這違背了“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此外,綠會方面認為雖然涉污染企業受到行政處罰,部分企業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因其排污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涉污染企業并未承擔相關責任,這需要通過司法程序使其承擔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教授王燦發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表示,以前公益訴訟大部分發生在經濟較發達地區,而西北經濟相對不太發達地區很少有提起公益訴訟的。“西北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也很嚴重,所以這次對促進西北經濟相對不太發達地區的環境保護可能有一定作用。”
綠會方面也表示,該案件非常典型,通過啟動公益訴訟,使其承擔高昂的違法代價,必將警示其他違法企業,形成示范效應。
“針對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除了對寧夏地區的涉污染企業提起公益訴訟外。”綠會相關負責人稱,并不排除對甘肅武威和內蒙古阿拉善的污染企業提起公益訴訟。
此外,王燦發還告訴財新記者,自新《環保法》生效以來,全國大概出現了20多起公益訴訟。因新《環保法》中對公益訴訟原告主體資格的細化,很多人認為公益訴訟將呈現井噴式地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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