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消息,商務部同意賦予利津石油化工廠有限公司和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
據商務部公示,《山東省商務廳關于利津石油化工廠有限公司申請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的請示》(魯商呈〔2015〕118號)和《山東省商務廳關于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申請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的請示》(魯商呈〔2015〕11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賦予利津石油化工廠有限公司和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
二、利津石油化工廠有限公司和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要按照商務部要求,申請下一年度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非國營貿易原油進口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貿易管理政策。
三、山東省商務廳要認真做好服務和監管工作,原油進口執行情況定期上報商務部(外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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