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中國清潔空氣聯盟秘書處(清潔空氣創新中心)在能源基金會的支持下發布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實施的投融資需求及影響》研究報告。該報告是由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和南京大學組成的專家工作組經過兩年多的實地調研,系統的統計、分析和測算總結完成的。
報告指出,全國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的直接投資共需1.84萬億元,比之前預計的1.7萬億增加了8%。其中優化能源結構、移動源污染防治、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四個任務類別的投資需求分別為2844.00億元、14067.66億元、915.44億元和615.72億元。而移動源污染防治的資金需求最大,比其余三部分之和的三倍還多。

從地域上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的直接投資分別需要2490.29億元、2384.69億元與903.58億元。其中京津冀所需投資最大的部分是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長三角和珠三角所需投資最大的部分是移動源污染防治。

報告顯示,行動計劃的實施能夠拉動GDP增長2.04萬億(五年合計),增加就業崗位291.13萬個,其中受益最大的行業是交通設備制造業、通用專業設備制造業和農林牧漁業。在環境效益和居民健康方面,到2017年,pm2.5將低于60㎎/m³,全國因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而減少的慢性死亡人數為11.06萬人/年。
此外,報告中還提到了相關的政策建議,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環境政策部主任助理董戰峰博士在報告的解讀中談到,過去中央地方責任不清楚,地方政府企業責任不清楚造成了很大的不確定性,會影響政府的公信力,所以報告中建議,要明確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發揮政府和市場的雙重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其中。與會專家也就報告發表了各自的看法。

北師大環境學院張力小副院長表示,需要明確的是1.84萬億該由誰來花?中國94年財稅制度改革國稅和地稅分開以后,地方政府都特別希望中央拿錢,環保治理的成本要不要中央全部買單?一方面是中央有多大能力,另一方面也涉及到區域公平問題。這個過程中,中央的資金應該作為引導、撬動的杠桿,引導地方公共資金參與進來,包括地方企業和個人,地方都在等中央掏錢,這是一個比較嚴肅的事情。張力小還談到,“環保治理任重而道遠,即使2017年pm2.5達到了60㎎/m³,我們還是看不到藍天,只有低于30以后才有可能,后面還很漫長,要花的錢也非常多。”
關于資金缺口的問題,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劉倩副主任則指出,從現在的政策環境一直到資本市場的響應方面都存在著很多系統性的障礙。關于報告中提到的“加快制定全國大氣行動計劃實施投資計劃并且要明確各地區投資的缺口,投融資存在的問題,在這個基礎上確保投資進度和規模能夠得以保證”,劉倩認為,這個建議是非常關鍵的,“因為只有針對性的消除系統性的投融資障礙(尤其是地方)才能達到污染治理和刺激經濟活動雙贏的效果。”
劉倩還談到,除了1.84萬億元,報告還指出了專項資金2013和2014年的資金規模是50億元和100億元,這個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數量級上的差距了,它表明未來逐漸增大的資金缺口,但是公共資金又是有限的,通過金融市場來撬動私人資本投資于環境治理是刻不容緩的。關于如何撬動私人資金的具體工具,劉倩稱當前的PPP模式以及互聯網金融、眾籌、社區融資等如果能夠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大氣治理的投資規劃框架內先試先行取得突破的話,不但是對大氣污染治理行動計劃的有效實施能夠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保障,而且對其他領域環境治理的投融資模式的拓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關于行動計劃對不同區域的不同影響,能源基金會環境管理項目主管尹樂談到,長三角地區的收益比較大,而京津冀地區的收益的比較小,主要原因是淘汰落后產能的量比較大,京津冀周邊有很多落后的鋼鐵產業。長三角和珠三角可能是因為產業轉型走的比京津冀要早,所以現在也要比京津冀要更早的收獲減排帶來的正面的效益。尹樂還強調,淘汰落后產能帶來的GDP和就業的減少是對于某些地區和行業的負影響,但整體上是正面的。
在談到報告的意義時,尹樂表示,“兩年前環保部的1.7萬億只是一個數字上的概念,但是這份報告提出了一個非常完整的研究框架,能夠為未來的很多工作做一個指導,所以對能源基金會來說,之所以會支持這么一個研究是因為我們看到了這么一個方法學被采納、被推廣以及被運用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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