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的電改試點,雖然來得遲了點,但是管理體制上的突破意義還是挺大的。而不是像以前那樣裹足不前。2005年發改委下發的《關于印發電價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就已經提出建立合理的輸配電價機制,受改革進程所限,試點一再推遲,那些改革少壯派們,自青年已經行至中年。
2)所謂突破,就是打破電網依靠買電、賣電獲取購銷差價的盈利模式。電網企業只收取“過網費”,告別“吃差價”過日子。電網不再作為電力交易主體,而是以輸配電服務商的角色出現,按照輸配電價獲取收入。
3)深圳試點的前期是,仍堅持電力輸配一體化、調度一體化的管理方式。是在‘放開兩頭、監管中間’的思路下,探索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此次《通知》再次說明電改的長期目標是改變電價機制,即改變電網盈利模式,而非電網資產的劃分問題,所以配電調度什么的應該是安全的。
4)這次電改的目的,主要是政府可以摸清電網輸配環節的成本,為下一步改革積累經驗。政府部門以電網有效資產為基礎,核定準許成本和準許收益,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固定電網總收入。電網準許收入=準許成本+準許收益+稅金,輸配電價總水平等于輸配電總準許收入除以總輸配電量。這種收入模式下,對成本核算要求高,可否做到獨立、公正核算是關鍵;此外準許收益為:有效資產乘以加權平均資本收益率,有效資產的評估,以及未來投資的監管更重要。
5)輸配電價改革僅是電改總體方案的一環。在獨立輸配電價體系建成后,將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但是發電側如何參與競爭、售電側如何放開,電價由誰來確定,是決定輸配改革試點成敗的關鍵。如果僅僅計算輸配價格,電廠仍按計劃發電、發改委仍核定上網價格和銷售價格,那么這種改革又是半路工程。
6)試點周期多久?深圳方案明確第一個監管周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三年的時間去驗證方案是否妥當,是一種負責、謹慎的方式。但是試點不等同于全面的市場化改革,不能用試點代替改革,不能因試點使改革放緩。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