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山東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環保廳副廳長葛為硯介紹了2016年上半年全省水氣環境質量狀況、生態補償考核情況和環保執法情況。
2016年上半年,從水環境質量情況看,省控重點河流化學需氧量(COD)、氨氮排放量同比改善4.7%、21.9%。省控重點河流消除劣五類水體工作方面,從上半年總體情況看,全省共先后出現45次斷面月均濃度劣于五類的情況。主要集中在小清河(40.0%)及海河流域(31.1%)。全省17市中,共有10個市出現超五類標準情況,其中東營(12次)、濱州(11次)兩市超標次數占全省的一半左右。
在環境空氣質量方面,“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同比增加了7.8天;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改善4.3%。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72μg/m3,同比改善5.3%;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134μg/m3,同比改善2.2%;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42μg/m3,同比改善17.6%;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39μg/m3,同比改善4.9%。
在生態補償方面,2016年第二季度,省級財政共發放生態補償資金3282萬元,有關市上繳生態補償資金333萬元,合計發放2949萬元。13市獲得省財政補償,濟寧市獲得的資金最多,為522萬元;青島、濰坊、威海、日照四市分別向省財政上繳資金6萬元、36萬元、264萬元和27萬元。2016年上半年,省向市生態補償資金7219萬元,市向省生態補償資金885萬元,淄博市獲得省財政補償最多,為1034萬元。
在環保執法方面,上半年,全省環保、公安部門開展聯動執法970次;全省環保部門實施處罰環境違法案件3516件,罰款2.7億元,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19件,罰款1527.3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155件,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案件128件,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142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97件;全省公安部門偵辦環境污染刑事案件357件,抓獲犯罪嫌疑人534人,刑事拘留395人,查處環境污染治安案件263件,行政拘留299人。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