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蘇省PM2.5年均濃度下降的消息讓不少人感到欣喜,然而很多人卻忽略了臭氧超標問題。26日,省政府就我省2015年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出報告,指出江蘇省臭氧超標問題日益突出。全國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中,江蘇13個省轄市總體處于中等偏后水平。
PM2.5下降臭氧卻嚴重超標
省政府報告顯示,去年PM2.5年均濃度較2014年下降12.1%。按日評價,2015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為66.8%,較2014年上升2.6個百分點。但省政府報告同時指出,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年評價,我省13個省轄市城市空氣質量均未達標,超標污染物為PM2.5、PM10、臭氧和二氧化碳。PM2.5平均濃度雖然進入下降通道,但臭氧超標問題日益突出。全國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中,江蘇13個省轄市總體處于中等偏后水平。
對于今年的環保目標,省政府計劃2016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較2013年考核基準數下降13%,空氣質量優良天比例達68%。同日發布的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員會調研報告則認為,要做到2017年實現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0%的目標要求,任務十分艱巨。
全省地表水總體處于輕度污染
根據省政府報告提供的數據,2015年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處于輕度污染。流域性水污染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主要湖庫富營養化特征依然明顯,蘇北地區飲用水源不時拉響“警報”,入江流域和近岸海域水質呈現波動下降趨勢,城市河道整治成果相當脆弱。記者獲悉,從全省地表水環境監測結果看,我省大部分地表水不能飲用,河道污染向流域污染擴散趨勢明顯。
2016年,我省水污染治理目標為,國考斷面水質優Ⅲ比例提至63.5%,劣Ⅴ比例控制在3.8%。我省還將全面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按照保好水、治污水、優供水思路,將“水十條”江蘇工作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和部門職責,層層級級、明明白白地分解落實下去。
“土十條”措施加緊編制
去年,我省加強對搬遷遺留工業污染地塊的環境監管,累計完成工業地塊治理修復工程40多個,開展農田耕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重金屬治污考核成績在14個重點省份中名列前茅。目前我省正加緊編制江蘇“土十條”措施,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深入開展污染場地監管修復試點。以耕地和工業污染場地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典型污染土壤修復試點范圍,建設一批修復示范工程。
盡快實施專題報告制度
“史上最嚴”環保法實施不久,新舊環保理念、原則、政策、機制和措施尚在“磨合”中,結合我省該法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建議,盡快實施地方政府向本級人大專題報告制度。
新環保法第27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對發生的重大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依法接受監督。”這一表述是作為地方政府的行政責任要求提出來的。但目前如果地方人大未安排,該項報告制度政府難以主動實施,目前我省各市縣基本未實施這一制度。
另據了解,我省將修訂《江蘇省環保條例》《江蘇省洪澤湖水環境保護條例》《江蘇省水環境保護條例》。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