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底,五部委聯合發布電動汽車充電設施5項新國標,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新國標意在實現車樁兼容并保證充電安全,但實施一年之后,推進效果并不理想。
2016年12月20日,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和工信部下發通知,明確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新生產的電動汽車和新安裝的充電基礎設施必須符合新國標。原有充電設施的升級改造也力爭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
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秘書長許艷華向財新記者證實上述消息。許艷華認為,新國標推進效果不理想由多方面原因導致:首先因為新國標并非強制標準;其次,在實際使用層面,還有大量基于老標準生產的電動汽車,也需要保證這些車輛的充電需求;同時,舊樁升級改造對于充電樁企業也帶來成本問題。
許艷華透露:實際上,自2016年7月1日起,工信部就已經要求新進入產品目錄的電動汽車要符合新國標,現在再次下發通知,對新舊汽車和充電設施均提出要求,帶有明顯強制色彩。未來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將和新能源汽車及充電樁企業一一對接,確保新國標落地實施。
除標準尚未統一之外,充電樁建設落后于電動汽車增長的局面在2016年也未得到改觀。國家能源局官網顯示,截至2016年10月,全國公共充電樁已經達到10.7萬個,較2015年增長118%,再加上私人充電樁,充電樁總數超過17萬個。
而2016年1至10月中國新能源汽車累計銷量約33.7萬輛,加上此前約50萬輛的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共計超過80萬輛。以此計算,中國新能源汽車車樁比超過4:1。
同時,公共充電樁還存在布局不合理的問題。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執行副理事長歐陽明高12月23日表示,一方面需要充電的車找不到地方充,另一方面已有的充電設施利用率還不高。歐陽明高稱,有機構做過統計,某廠家在北京的充電設施,有接近一半不能用,不是設備存在問題、就是不對外服務。
聚電網絡科技總經理盧曉晨告訴財新記者,目前充電樁企業還沒有清晰的盈利模式,雖然可以收取一定的充電服務費,但實現盈利需要具備規模優勢,同時,現有充電樁還面臨使用率不高的問題。
這與主管部門預想背道而馳。2015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要適度超前,“樁站先行”。
同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亦強調適度超前的構想,并明確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建設充電站1.2萬座,充電樁480萬個,以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車充電需求。
業內人士透露,以充電樁均價2萬元/個、充電站300萬元/座計,這將是一個超千億的市場。在2015年行業井噴形勢帶動下,諸多社會資本進入充電樁領域,2016年則呈現退潮狀態。
“充電樁建設需要協調電網、物業公司、汽車企業等多方資源,它們又都非常強勢,據我了解,大部分的社會充電企業都在虧損狀態。”上述人士稱。
現在至2020年僅剩4年時間,距離發改委提出的規劃目標差距尚遠。充電樁企業認為,應當是新能源汽車進一步推廣之后才能帶動充電樁建設發展。新能源汽車和充電樁建設似乎陷入了“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循環之中。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