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伊始,環境保護部1日通報稱,本輪重污染天氣過程仍在持續。26個城市維持紅色預警。督查發現,個別企業存在擅自生產、撕毀封條等行為,違反限產停產規定。
環保部10個督查組沉下身子,發現的問題還真不少。比如德州市御駕車業有限公司違反武城縣環保局下達的停產決定,撕毀封條,擅自生產;武城縣德興車業有限公司違反政府下達的停產整治決定,擅自恢復生產。又比如唐山市鑫達鋼鐵有限公司、燕山鋼鐵有限公司沒有嚴格按照預案實施設備停產,實際減排量達不到要求;津西鋼鐵集團正達有限公司未按唐山市預案要求實施停產,按企業自身需要調節停產時間……一兩個小企業為非作歹,按理說也掀不起多大的風浪。不過,有幾個思考,還是讓人如鯁在喉。
第一,環保督查成為年底例牌的常態下,“個別污染企業”如此負隅頑抗,僅僅是膽兒太肥?距離“大氣十條”的發布已過去3個年頭,眼看2017年“大氣十條”的大考就要來臨。此時的相關企業,為何跟沒事兒人一樣瀟灑自由?2016年,環保部為藍天指數確實夠拼的,有媒體總結稱,“2016年僅有的兩個7天長假,環保部的工作人員都在加班。”法治剛性的腳步越來越急,為什么在少數地方,這種高壓態勢始終成了眼前浮云、耳邊陣風?
第二,這些“少數污染企業”并非獨行俠,往往扎堆生長在某些地方,沿著違規企業的分布圖,基本能研判出地方環保生態的經緯度。有一個巧合是挺耐人尋味的:環保部督查出問題的這些企業,看看它們坐落的城市或地區,再看看該地的污染狀況,基本是“越有治理壓力的地方越容易出問題”。換個入木三分的表達,可不可以這樣說:正是違規企業抱團,當地的環境問題才積重難返?
沒有天生守法的企業,也沒有天然弱勢的執法主體。
督查組發現的真問題,其實并沒有披上什么“隱身衣”。想問一句:地方環境執法部門,是發現不了還是解決不了?被撕毀的封條,比沒有封條更叫人絕望。它隱喻著“少數污染企業”對抗環境制度與環境執法的囂張之心,更隱喻著在少數地方環保江湖里的深深套路。
去年9月,兩辦印發了《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計劃在“十三五”期間推進省以下監測機構垂直管理和國家事權上收工作;此后的11月,國辦又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旨在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新型環境管理制度體系;再之后的12月初,《“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出爐,提出了到2020年的生態環保約束性和預期性指標。緊鑼密鼓的制度設計,無非是夯實環保執法的“牙齒”、練好環境監督的“肌肉”,形而下地說,地方上能解決的問題,起碼少讓督查組操點心。眼下來看,這項工作依然任重道遠,亟待加速推進。
于世界發展而言,“環境成本時代”已經來臨。就算沒有遮天蔽日的霧霾,“個別污染企業”也不該在粗放的叢林階段繼續裸奔。從這個意義上說,挫挫“個別污染企業”的囂張氣焰很有必要——既要看看當地的環境執法生態,更要反思背后的主體責任、監管責任。
治標也好、治本也罷,環保如果不能觸動違法違規企業的利益,又如何能在發展理念上觸及公眾的靈魂?2017年,只有讓“個別污染企業”過不上好日子,群眾才能在陽光、空氣和水的生存三要素里稍稍安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