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從市物價局獲悉,福州市城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將根據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和上游門站價格變動情況進行調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基礎銷售價格由現行2.86元/立方米調整為3.26元/立方米,自2017年2月1日抄見氣量起執行;非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由3.01元/立方米調整為3.41元/立方米,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據悉,此次調價的主要原因是省物價局根據氣價聯動規定和氣源購氣成本等變動情況,從2017年1月1日起,對印尼合同氣量門站銷售價格進行了調整。根據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聯動計算公式,福州市城區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上調0.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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