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人人避之不及。但它能成為中國社會朝向“公民社會”發展的催化劑嗎?

“在中國這樣一個功利主義、實用主義盛行的國度,能觸發大規模公民行動的,一定是和所有人利益息息相關的事件。”思辨教育機構“C計劃”主創藍方說:“毫無疑問,霧霾就是這個能涉及所有階層、所有人的重大公共議題。”
五六年前,“公民社會”還是一個時髦的新詞;但今時今日,培養“公民性”已成為很多民間NGO和教育人士的目標。
只不過,“公民社會”在中國一直未獲“合法性”,被列為高度警惕的敏感詞。近一兩年來,甚至成為禁忌。
“公民社會”的含義在不同時期經歷了遞進發展。公民社會,是英文“civilsociety”的翻譯,與“臣民社會”相對,強調公民的公共參與和公民對國家權力的制約。
上世紀70年代后期,歐美國家開始強調公民社會作為第三部門,有別于政府和市場的力量,即“三條腿走路”。它們包括民間公益組織、公民維權組織、行業協會、社區組織和各種公民自發組織。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賈西津副教授曾將公民社會的特征總結為三點:公民的自主性、社會的自治性、公共權力的分享性。
在公民自主性層面,公民的含義與“自由人”關聯;公民對公共決策和政治參與擁有“積極權利”。
在社會的自治性層面,公民間平等自由、互惠是基本原則。大量多元的社會團體興起,人們自愿自發地解決問題,這構成日常生活的常態和社會治理主體。
在公共權力共享方面,互惠原則同樣有效,任何強制性規則均由公民共同協商民主決定,公共權力由其成員共享共擔民主性。
在剛剛過去的曠日持久的“跨年霾”中,我們似乎可以看到由霧霾催生的這些方面的發展。
霧霾抗議的蝴蝶效應
2016年10月以來,中國大部分地區遭受持續重霾,主要集中在華北、河北、河南、四川,以及以往一直被忽視的陜西、河南、山東等地。
2016年12月初,成都某學校傳出不準學生戴口罩的家長通知微信頁面截圖。其稱:“接上級部門緊急通知,最近關于‘霧霾’的相關傳說,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不非法集合,要相信政府能做好防霾治霾工作。我校師生一律不佩戴口罩上課,每天下午三點半到四點各班班主任即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情況。”
網絡嘩然,家長憤怒。之后,成都市教育局給出官方回應,稱教育行政部門“不可能禁止學生戴口罩”,對教育安裝凈化器則“不鼓勵,不提倡,不反對,不禁止”。
12月9日,成都“90后”網上發起抗議霧霾活動。參與者戴著口罩,手持A4打印紙,上書“我是某某某,我愛成都,請讓我呼吸”,在成都各大街頭拍照,上傳網絡。當地出動特警戒備,抗議活動被叫停。
12月11日,多名藝術家在成都市春熙路戴口罩舉行抗議霧霾活動,旋即被警方帶走。
幾乎是在成都抗議同時,志愿者孫洪彬起訴鄭州市政府,要求賠償霧霾口罩,被新鄉法院受理,此案被稱為“中國霧霾第一案”。
在“中國霧霾第一案”的帶動下,五位律師于2016年12月19日和20日分別向北京市、天津市、石家莊市有管轄權的中法院級起訴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政府,要求確認三地政府不正確履行空氣污染的防治責任違法、責令其在合理期間把空氣質量治理至平均良好狀態,并提出國家賠償請求。
2016年底,爆發了號稱史上最嚴重的“跨年霾”,總共持續了200多個小時。
重霾之下,一位自稱北京學生家長的人士發起網絡倡議,呼吁北京市教委統一安裝新風系統。消息在很短的時間內廣泛流傳,家長呼聲高漲。一時間,幾乎所有的家長群都在轉發這篇文章。有的家長甚至不愿等待,甘愿自掏腰包為孩子的班級添置設備。
很快,北京市教委于晚間22點40分通過官方微信“首都教育”回應稱,北京市教委已部署中小學、幼兒園安裝空氣凈化設備試點工作,由市級財政給予補貼。
北京名校清華附中稱,2017年元旦期間為首批11間教室加裝了新風系統,一間教室的兩臺新風凈化系統加上安裝、設備維護、智能控制等花費,單間造價逾4萬元。
霧霾天,各地家長紛紛建立“爸媽抗霾群”。北京市教委對安裝空氣凈化設備的回應,激起了蝴蝶效應,各地家長反映熱烈,他們問:“北京的孩子是花朵,難道我們的孩子就是綠蘿?”
據初步統計,繼北京教委回應后,成都、鄭州、合肥、臨汾、石家莊等地,均有家長通過網絡組團發聲,要求各地部門為學校安裝空氣凈化裝置。
眾多環保組織撰文為家長出謀劃策,強調保證民眾參與霧霾治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017年1月5日,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向國家能源局和環境保護部提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燃石油焦火力發電項目在國內的數量、燃石油焦來源、污染監測數據、與霧霾的關聯、上述通知的背景等信息。
1月13日,為知道“部長吸的啥空氣”,湖北三峽大學大四學生劉啟爽向北京市政府、環保部、教育部、工信部、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單位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布2012—2016年度采購的室內空氣凈化設備的支出費用、具體采購清單。小劉表示,如果不能獲得回復,將依法提請行政復議。
北京在享受了幾天難得的藍天后,新一輪霧霾又將到來。可以預見的是,對霧霾的抗議絕不會僅停留在心里,而且方式會更加多元。
行動中的公益組織
接到我的采訪電話時,趙亮正在前往臨汾的路上。“二氧化硫爆表了,空氣污染太厲害,我過去看看。”
趙亮是環保組織“好空氣保衛俠”的負責人。
“好空氣保衛俠”是一個關注大氣的民間監督體系聯盟組織,組織伙伴排查污染源,并與環保部督察組有合作。
未來一年,“空氣俠”打算針對全國重霾區采取“拍客”行動,吸納志愿者和孩子家長,人人通過手機做拍客。路過哪個冒黑煙的地方,隨時拍照舉報。
為打破監管盲區,“空氣俠”還將使用無人機組成“藍天中隊”,形成網絡伙伴,跨區域協作。在霧霾重災區,將調動多架無人機空中調查,加大巡護頻次。
目前,趙亮的機構已經招募了十多位自備無人機的航拍愛好者為觀察員。趙亮會對志愿者提供規范指導和素材選擇指引。他們將重點關注重霾區、工業排放比較厲害的地區,以及建筑工地。
2017年1月,航拍聯動區域已經覆蓋了河北、天津、遼寧、山西、陜西、四川,江西、湖北、湖南、安徽。
目前,“好空氣保衛俠”的全職人員有十多位,亦有家長表示想要加入。而在各地與“空氣俠”形成伙伴關系的則有三十多人,其中很多人在本地還有團隊,屬于種子選手。
在法律層面,大氣類公益訴訟的主要原告組織有三家:中華環保聯合會、中國綠發會、自然之友。目前,中華環保聯合會已立案5起,中國綠發會已立案6起。
除了環保組織,教育組織亦開始行動。
面對霧霾,人們開始有行動的意愿,但不知道能做什么。微信朋友圈中,關于“怎么辦”的文章越來越多。
藍方認為,霧霾下的公共行動,最大的問題在認知層面:絕大多數的普通人,尚未具備“公共行動”的概念。“除了一些私人化的對抗舉措——買口罩買凈化器,或者克制自己的消費,在認知層面,大家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么。”藍方說。
而藍方創立的“C計劃”希望從認知層面,給大家提供一個理性思考的框架和工具,使人們通過理性思考,得出自己的結論:在中國的現實語境下,一個普通的公民面對霧霾應該做什么。
“C計劃”的最新一期課叫“學會提問”。課后作業讓學員以“治理霧霾”為題,思考一下可以向自己、向社會、向政府部門提出哪些問題。
在公號上,藍方發表了“霧霾下的行動地圖”文章,從主動治理、被動防護兩個層面,從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四個維度,論述公民究竟可以做什么。
這些文章和課程,是“C計劃”思辨教育的第一步。藍方表示,有了認知、意愿,公民行動的落地,還需要能力。而公民行動的能力——倡導、組織動員、協商對話、沖突管理等等,都需要在實踐中練習。
“這需要更多在這方面有經驗、有實踐的NGO行動起來,發出倡導,引導和組織行動。”藍方說。
勞工,沉默的吸霾群體
治理霧霾,城市中產似乎成為呼吁的主力軍。然而,一線勞工每天每夜都暴露在產生霧霾的重污染源頭里。環北京重污染工業帶,有著距離北京最近的吸霾勞工群體。
而他們是沉默的。
張舒遲是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員。在他看來,微信換霧霾頭像(后被停止訪問)和在微博“吐槽”,都阻擋不了霧霾,也阻擋不了政府對經濟增長的需求。
重霾之下,更需要幫助工人了解霧霾的危害,開展法律和職業安全培訓。張舒遲不愿看到“公眾繼續被環保和經濟發展與就業的二元對立所迷惑”,因為“改善居住環境與改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是同一個問題,只有工人們敢于站出來,為自身的處境發聲,提高企業的用工成本,企業才有動力完成生產設備和排放設施的升級換代,才能淘汰一批高污染企業。”
否則,若只有常規的法律訴訟和居民呼吁,力量過于分散;即使訴訟獲勝,政府有無動力執行都是問題。若不關注勞工權益,環境訴訟可能只是政府開放的公眾情緒宣泄渠道。
工人是集中的,且深入在生產過程中,對企業和地方政府的運作了解更深。張舒遲在工作中觀察到,在霧霾治理中,環保機構一般只是動員居民社群,但北方農村居民多為留守老人和兒童,比較貧困,維權意識和意愿都不強。
不過,“北京的第二產業勞工要么搬遷要么被驅趕,社群土壤太薄弱了。”張舒遲說。
一線勞工對霧霾態度如何?一位常年關注勞工權益的NGO人士說:“在欠薪和工傷面前,霧霾遠不是工人們擔憂的問題。”
據悉,雖然2016年并未發生惡性事件,但欠薪狀況并未得到改善,甚至比往年更甚。
每逢遭遇重度霧霾預警,各建筑工地和排污企業都會被勒令停工停產。實際走訪后,不難聽到建筑工人對此規定的怨言。這是因為,他們的工資是按天計算,按年發放的。停工意味著當天沒工資,但生活成本還在,等于倒貼。
這種運動性的停產和查處,對平息民憤或有作用,但對勞工而言卻意味著犧牲,對環保究竟有多大促進作用,還有待實證研究。
很多解不開的社會問題,最終都指向“公民性”。目前,中國“公民社會”的實際空間,已經遠遠超過允許其存在的制度空間。
覺醒的“公民性”,必然與霧霾同在。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