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境保護部清潔生產中心發布《中國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年報(2016)》。《年報》指出,通過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全國共節水8.38億噸、節電44.79億度,產生經濟效益約229.12億元。然而,與上述進展形成對比的是,政府在資金支持方面投入過少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
環境保護部清潔生產中心近日發布《中國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年報(2016)》(以下簡稱《年報》),對2015年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情況進行了匯總梳理。
清潔生產中心副主任周長波表示,《年報》匯集了除內蒙古、黑龍江、陜西、新疆、西藏等5省(區)外,包括北京、河北、天津等26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清潔生產進展情況,所有信息均由各省級環保部門匯總本轄區內清潔生產審核情況后直接報送,保證了《年報》的準確性。
嚴格審核重點企業
經濟效益明顯
《年報》顯示,2015年,全國共公布7036家應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重點企業,6663家重點企業開展了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其中,4556家企業通過了審核評估,4364家企業通過了審核驗收。公布重點企業數量最多的5個省份,依次為廣東、江蘇、浙江、河北、山東。
什么是重點企業?周長波解釋,重點企業是指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要求,應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均視為重點企業:一是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雖未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但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二是超過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構成高耗能的;三是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
《年報》指出,通過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全國COD產生量共削減約3.18萬噸,氨氮產生量共削減5128.7噸,SO2產生量共削減約14.55萬噸,氮氧化物產生量共削減約20.51萬噸,廢氣產生量共削減約49.97億標立方米,廢水產生量共削減1.85億噸。同時,全國共節水8.38億噸、節電44.79億度,產生經濟效益約229.12億元。
中央地方政策頻出
人才建設發展加快
2015年是清潔生產推進的政策年。據《年報》統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工信部等部委為推進清潔生產、節能減排和資源高效利用,共出臺相關政策類文件7項,發布了12個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而在地方層面,全國20個省(區、市)共發布清潔生產綜合管理類文件49個,內容包括:清潔生產整體推進管理、強化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推行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對標、加快推進大氣污染及涉重金屬企業清潔生產實施等。
與此同時,清潔生產的人才建設也有了較快發展。截至2015年,全國已有22個省(區、市)建立了省級清潔生產審核專家庫,共有專家3201人。
政府資金支持偏小
投入占比不足1%
與上述進展形成對比的是,政府在資金支持方面投入過少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
《年報》顯示,2015年,全國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實施,共投入資金約381.7億元,其中企業投入資金379.6億元,政府部門投入約2.1億元。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實施資金總投入大于10億元的省(區、市)有11個。與企業主動投資占比99.45%相比,政府部門投入資金僅占0.55%,主要集中在湖南、廣西、廣東、海南、江蘇、山西、浙江等省(區)。
據周長波介紹,在國家層面,財政部和工信部目前建立了國家清潔生產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補助和事后獎勵清潔生產技術示范項目,包括應用和推廣示范項目,優先支持重點行業、流域、區域的重大清潔生產技術示范項目。
此外,《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規定了地方財政安排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的資金。根據各省(區、市)上報情況,截至2015年,共有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蘇、浙江等15個省(區、市)建立了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專項資金,用于補貼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或者組織評估驗收工作。例如,海南省安排節能專項資金和清潔生產“以獎代補”專項資金共計2808.65萬元;吉林省共安排省級污染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29萬元;武漢市對每個清潔生產審核合格企業補貼10萬元。
典型做法
北京嚴把專項補貼關
自2013年頒布《北京市清潔生產管理辦法》起,北京對通過審核評估的實施單位給予資金補助。實施單位為非公共機構的,對實際發生金額10萬元以下的審核費用給予全額補助;實際發生金額超過10萬元以上的部分,對強制性審核給予30%補助,審核費用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3萬元。
此外,對通過審核產生的優秀中高費方案(指投入資金相對較多、實施難度較大的項目方案)給予資金支持。其中,單個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總投資大于3000萬元(含)的中高費項目,原則上應納入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的其他中高費項目,由財政專項資金安排。
北京環保部門表示,一方面嚴格把關,實行年度內存在超標排放及環保違法行為一票否決制的評估方式,對污染物超標、違法行為未整改、未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不予通過清潔生產評估,并要求重新開展審核,完成整改后再次提交評估申請。另一方面,抓住重點,將涉及VOCs排放企業、涉危險廢物企業納入審核范圍,加強監管。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