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環保部對山西某市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標志著2017年環保約談機制的首次啟動。其實說到約談,尤其是環保約談,有不少人的認識出現了偏差,至少沒有深度理解。今天,老崔陪您聊聊“環保約談”這件事。
何為約談?相約而談,即約定之后而就特定事情進行商談。當然,這是百度百科上的釋義。
在不少人的印象中,所謂約談,就是坐到一起,喝喝茶、聊聊天、談談事,說到開心處,相視一笑,說到問題時,你懂我懂大家懂。
事實真的如此嗎?當然不是!今天,咱們就說一說“環保約談”這件事。
2017年1月19日,環保部對山西某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這是進入2017年以來,環保部首次因環境問題啟動約談機制。
說到環保約談機制,其實已經實施有10年之久。2014年5月16日,環保部正式印發《環境保護部約談暫行辦法》,將未完成環保目標任務、環境質量明顯惡化、觸犯生態保護紅線、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等11項情形列入約談條件。以此為轉折點,環保約談制度逐漸從“督企”向“督政”轉變,并呈現越發強硬的態勢。
進入2015年之后,約談地方“一把手”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成為環保約談的一大亮點。迫于強大的政治與輿論雙重壓力,“壓力很大”、“感到羞愧”、“強烈振動”等詞匯時見報端。譬如此次約談中,該市市長表示“深感不安,心情沉重,如芒在背,如坐針氈,接受約談,正視問題……”
從各大媒體的報道中不難看出,環保約談的利劍屢屢出鞘,外加區域限批、掛牌督辦等硬性措施的跟進,約談效果持續釋放,對遏制環境惡化、改善環境質量起到了十分顯著的效果。
效果是有,但能持續多久?這又是個令人糾結不已的問題。
遠的不說,河南某市在2014年被環保部約談后,經過200天的攻堅,對50名責任人進行追責,關停逼迫污染企業進行升級改造,整合260家土小企業,403家工業企業全部關停,一系列的強拳治污行動,終于換回了久違的藍天白云。然而,好景不長,2016年,該市再次因為重污染戴上了“黑帽子”。
雖然只是個例,但依然可窺一斑:環保約談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一劑能夠根除環境污染“惡疾”的猛藥。如果非要打個比方,老崔認為,環保約談是一口可以敲得足夠響亮的警鐘,只有警鐘長鳴,才能讓約談之力久久回響。
所以,從開始到現在,環保約談從來就不是單純的喝茶聊天侃大山,而是在“敲鐘”。此外,我們還要樹立起正確的認識,并不是約談了,生態環境就一定好了。在約談基礎上,建立起完善的監管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及追究責任,完善長效機制,才是治理環境污染的正確“姿勢”。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