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農業部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通過采訪多位專家,表示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將包括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農業部公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意見,提出六點重要內容。意見要求全力抓好6個方面的重點工作。1)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全面摸清底數,劃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2)嚴格保護未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確保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3)安全利用輕度和中度污染耕地,推廣低積累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措施,實施風險管控與應急處置。4)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有序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推進落實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5)實施耕地土壤污染綜合治理與修復,開展典型污染耕地污染治理修復技術應用試點,建設綜合治理與修復示范區。6)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嚴控農田灌溉水源污染,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強化廢舊地膜和秸稈綜合利用。
指向性明確,延續2017年是土壤修復政策“大年”判斷。我們認為,農業部此次政策明確了農業污染土地的治理模式,即“保輕避重”,即優先保護微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輕度和中毒污染耕地、放棄利用重度污染耕地。輕度和中度污染的耕地則是具備修復價值的治理重點,這也與我們產業調研反饋的結果一致。
土壤修復牽涉面廣、參與主體多,隨著中央不斷重拳出擊,各部委密切落實本部責任,此次文件出臺充分印證我們對2017年是土壤修復政策“大年”的判斷。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基本確定,成立污染防治基金是大概率事件。據報道,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付莎處長介紹,《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明確,我國將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立足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解決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籌集問題。參考發達國家經驗,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是行業的重要制度設計和資金來源安排,將為土壤修復行業提供充分的資金來源。從而進一步推動行業爆發式增長,當前具體安排尚未落地,但信號意義值得重點關注!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