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極星環保網獲悉,《黑龍江省2017年環境保護“治霾衛藍”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印發。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2017年環境保護“治霾衛藍”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黑環辦發[2017]94號
各市(地)環境保護局、墾區環境保護局、省直管試點市環境保護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大氣污染防治法》《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黑政發〔2014〕1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黑政發〔2016〕8號)《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精神,全面做好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按照2017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要求,開展2017年環境保護“治霾衛藍”行動,現將《黑龍江省2017年環境保護“治霾衛藍”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聯系人:苗琦張鑫巖
聯系電話:(0451)87113173
電子信箱:hljhjjczd@163.com
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4月25日
黑龍江省2017年環境保護“治霾衛藍”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2017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積極推進嚴格規范執法、公正廉潔執法、有序高效執法,我廳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依據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大氣污染防治法》《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黑政發〔2014〕1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黑政發〔2016〕8號)《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精神,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及配套辦法,按照2017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要求,結合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和《2017年全國環境監察執法工作要點》(環辦環監〔2017〕14號),通過開展“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專項執法檢查、淘汰落后產能專項執法檢查、冬季大氣環境專項整治半年行動、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系列行動、重污染天氣應對以及大氣環境保護督查,持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有效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治霾衛藍”行動,結合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采取“監測先行、媒體曝光、地方自查、省級督查”的方式,以打擊超標排污、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重污染天氣期間不落實限產減排措施環境問題為重點,對各類排污單位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監測;對水泥、玻璃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情況進行檢查;與新聞媒體密切協作,曝光典型環境違法問題。有效運用《環境保護法》及四個配套辦法,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在公開曝光的同時,依法從嚴查處,堅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有效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三、工作內容和時間安排
(一)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通過嚴格執法、提高違法成本,倒逼企業治理污染
1.開展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專項執法檢查
時間安排:2017年4月15日開始,2017年11月15日結束。
工作內容及要求:對火力發電(包括企業自備電廠)、鋼鐵、水泥(含粉磨站)、金屬冶煉、玻璃、焦化、石油石化、有機化工、煤炭、垃圾焚燒等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對石油石化、有機化工、醫藥、農藥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情況進行檢查;對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
2.開展水泥、玻璃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專項執法檢查
時間安排:2017年4月15日開始,2017年11月15日結束。
工作內容及要求:對水泥、玻璃行業進行全面排查,對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問題,倒逼落后產能退出。省級環保部門對重點企業進行抽查,配合國家相關部門開展督查。
3.開展冬季大氣環境專項整治半年行動
時間安排:2017年10月1日開始。
工作內容: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為目標,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糾正環境違法問題為手段,對工業企業、供熱鍋爐、三產商服等各類大氣污染源進行排查,全面整治大氣環境污染問題。利用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和輿論監督等多種方式嚴厲懲處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公開曝光典型環境違法案例,營造環境執法高壓態勢,使企業自覺守法成為常態。
4.開展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
時間安排:2017年7月1日開始,2017年11月15日結束。
工作內容及要求:采取各地自查和省級督查的方式,對工業園區開展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省級重點督查牡丹江市、雞西市工作開展情況,同時對2016年七臺河市、黑河市工業園區督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后督察,推動園區污染集中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加強入區企業環境監管,加大環境違法問題查處工作力度。
(二)開展大氣環境保護督查,加大實地檢查、現場督導工作力度,敦促地方政府履行環境保護職責
時間安排:2017年上、下半年各進行一次。
工作內容及要求:對地方政府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黑政發〔2016〕8號)情況開展督查,從工業企業污染防治、燃煤污染控制、移動污染源治理、城鄉面源污染綜合整治等方面著手,重點督查電力、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改造工作進展情況,小鍋爐淘汰工作推進情況,燃煤質量管控情況等。
(三)積極進行重污染天氣應對,細化管控措施、確定污染源排放限值,完善應急響應機制
時間安排:2017年10月1日開始。
工作內容及要求:出現較長時段重污染天氣或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后,各市(地)、縣(區)環保部門應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重點企業進行檢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省級環保部門適時開展督查。對哈爾濱、大慶、綏化三市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機制運行情況進行督導,重污染天氣發生時段抽調執法力量集中開展檢查,實施區域協同作戰、聯合執法。
五、保障措施
(一)認真做好組織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治霾衛藍”行動工作安排及部署,嚴格制定工作方案,指定專人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與協調,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強化環境執法與環境監測聯動,監測部門及時為環境執法提供技術支撐,確保環境違法行為第一時間得到處理。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協調溝通機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問題,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嚴格規范執法程序。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現場執法監察職權,對檢查中發現企業涉嫌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按要求制作現場檢查記錄,收集相關證據材料。要加強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應用,在自查自糾期間要運用系統完善轄區內環境污染源企業信息庫,逐步建立全省污染源信息圖譜。
(三)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肅查處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污、偷排偷放、篡改和偽造監測數據等惡意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責令改正、行政處罰、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移交移送、申請強制執行等法律規定。通過按日連續處罰一批,查封扣押一批,限產停產一批,移交移送一批,強制執行一批,約談問效一批,全力懲治環境違法行為。
(四)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曝光違法企業;依法公開違法企業查處情況、整改情況和后督察情況;監督重點排污企業開展環境信息公開,依法公開企業基本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設施等信息;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對群眾舉報的環境違法線索,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
(五)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地明確一名專職人員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匯總轄區內工作開展情況,每季度結束后5日內向我廳報送《治霾衛藍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匯總表》(附件1)《重點行業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情況統計表》(附件2)《水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檢查情況統計表》(附件3)《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情況統計表》(附件4),2017年11月20日前報送重點行業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水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檢查、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報告及附件1-4。表格和文字報告以電子郵件和紙質文件兩種方式分別報送。專職人員信息及聯系方式請于2017年4月25日前報送。
(六)強化作風建設。環境執法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九項規定”、環境保護系統“六項禁令”和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等廉政紀律,嚴格依法行政,公正公開公平執法,自覺接受執法對象、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的監督。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