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電荒讓人倍感糾結。以前的電荒更多是由于裝機容量不夠,現在更多是體制和機制的原因。
2008年以前,中國被煤荒、電荒、油荒、氣荒、運荒等問題搞得焦頭爛額;今天,沒有一個“荒”被化解,反而新添了“堵得慌”和“溫室氣體”等新壓力。國際社會對于中國“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的發展模式批評之聲越發高漲,從此起彼伏的小合唱,變為四面八方的大齊唱。越來越多的中國人也開始反躬自問,我們這種發展模式是否已經走到了盡頭?我們是否應該重新選擇發展的模式?
由于產業鏈上企業基本國有,行政手段也可以用上。然而,在渡難關的同時,需要考慮長效機制,考慮更為市場化的措施,希望電荒成為我們對電價改革和建立長效機制的動力。
中國目前處于工業化、城市化階段,這個階段的基本特征是經濟增長快和重化工產品需求大,煤炭、電力的需求快速、剛性增長,在這G D P和電力需求均增長較快的時期,局部和短暫缺電是個相對的、可能的現象,應對方案即在成本允許的前提下盡快解決。
新一波能源改革應由煤電聯動這塊硬骨頭開始。
不難看出,對煤電矛盾的解決,政府有關部門寄希望于“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從體制機制上破解煤電矛盾,將是“十二五”能源改革的重要政策取向之一”。電價改革是市場化改革的核心,也是市場形成的關鍵。近年來,由于煤電聯動政策的實施,倒逼電價逐年把煤價順出去,導致電價政策同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馳。煤電聯動機制,實質上成了煤炭和電力輪番漲價的機制,成為消費者不斷為其兜底埋單的機制。
煤電改革首先是要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使能源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更具競爭性,提高能源企業的效率,降低能源價格。由于歷史原因和能源價格現狀,漲價可能是能源改革的直接后果。在改革中,最大的難題是價格上漲。除了政府補貼,提高行業效率是減少價格持續上漲的唯一途徑。民營和外資的參與、提高行業效率是行業改革和可持續的重要保證。外資和民營參與,除了可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還可以作為新的資本來源。企業在改革中會得到經營效率提高和能源價格上漲的效益,但同時也會被要求承擔能源價格上漲的壓力,通俗地說為“消化一些”,如“煤電聯動”,發電企業需要消化30%的煤價增長。而作為“足夠的能源供應”的直接受益者,居民也可能必須承擔因市場化改革而可能導致的能源價格上漲。
理想的煤電改革應當是一個整體改革,需要整體設計。主要包括資源管理體制和價格改革、國企和投資體制等配套改革,以及相應的政策法規。
煤電改革關系到企業、政府、居民的利益,需要政府依據法律嚴格監管。應該加快能源立法進程(如《煤炭法》、《電力法》的修改),完善監管機制。
由于經濟發展的階段性和能源的特殊性,相對緩慢的煤電改革應得到理解。煤電改革的時機對改革的成效至關重要。改革的好時機應是當能源行業的運行情況比較好,或者至少還不太壞的時候,其改革難度和成本,改革對社會穩定的影響非常不一樣。
然而,在煤電行業整體運行情況比較好的時候,改革的迫切性通常難以引起足夠的重視。因此,對煤電改革進程必須居安思危。保證社會穩定的優先性不應該是改革的障礙,而應該是動力。加速煤電改革進程需要各級政府的決心,制定詳細的改革實施計劃和具體工作步驟和措施,以及確立明確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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