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訊 10月24日上午,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全省首部專門治理揚塵污染的單項地方性法規——《張家界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行。
《張家界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共六章39條,立足于對張家界市揚塵污染進行全域全程控制,即對該市行政區域內能夠產生揚塵污染的建設工程施工、裝修裝飾、建(構)筑物的拆除、物料運輸與堆放、礦山開采、石材建材加工、道路保潔、園林綠化施工等活動以及泥地裸露產生的空氣顆粒物等進行全面、系統的規范。
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介紹,該市對揚塵污染進行單項立法,是貫徹黨的十九大報告“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解決老百姓由盼“溫飽”走向盼“環保”,由求“生存”走向求“生態”;有利于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不斷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更好地建設美麗張家界。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