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發改委網站2日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八部門印發《關于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研究相關產業扶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智能化煤礦的支持力度。鼓勵企業發起設立相關市場化基金,形成支持煤礦智能化發展的長效機制。
《意見》指出,堅持以科技創新為根本動力,推動智能化技術與煤炭產業融合發展,提升煤礦智能化水平,促進我國煤炭工業高質量發展。到2035年,各類煤礦基本實現智能化,構建多產業鏈、多系統集成的煤礦智能化系統,建成智能感知、智能決策、自動執行的煤礦智能化體系。
《意見》要求,推進科技創新,提高智能化技術與裝備水平。加強煤礦智能化基礎理論研究,推進建設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建設煤礦智能化技術創新研發平臺,加強對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等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重點突破精準地質探測、精確定位與數據高效連續傳輸、智能快速掘進、復雜條件智能綜采、連續化輔助運輸、露天開采無人化連續作業、重大危險源智能感知與預警、煤礦機器人及井下數碼電子雷管等技術與裝備。加快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建設,推進大型煤機裝備、煤礦機器人研發及產業化應用,實施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專項行動,提高智能裝備的成套化和國產化水平。
《意見》提出,加快生產煤礦智能化改造,提升新建煤礦智能化水平。對具備條件的生產煤礦加快智能化改造,在采掘(剝)、供電、供排水、通風、主輔運輸、安全監測、洗選等生產經營管理環節,進行智能優化提升,推進固定崗位的無人值守和危險崗位的機器人作業,實現傳統煤礦的智能化轉型升級。推行新建煤礦智能化設計,創新煤礦智能化采掘(剝)新模式,建設智能化生產、安全保障、經營管理等多系統、多功能融合的一體化平臺,實現煤礦產運銷業務協同、決策管控、一體化運營等智能化應用。鼓勵具有嚴重災害威脅的礦井加快智能化建設,率先提升智能化水平。
《意見》指出,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建設智能化示范煤礦。針對我國不同礦區煤層賦存條件,從建設理念、系統架構、智能技術與裝備、綜合管理、經濟投入等方面,制定并實施科學、合理、先進的煤礦智能化建設方案,重點推進大型煤礦開展系統性智能化建設,對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的礦井,優先開展智能化采掘(剝)和危險崗位的機器人替代,建設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礦,凝練出可復制的智能化開采模式、技術裝備、管理經驗等,向類似條件煤礦進行推廣應用。
《意見》明確,實施綠色礦山建設,促進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堅持生態優先,開展礦區生態環境智能在線監測,推廣礦區地表環境治理與修復、煤層氣(煤礦瓦斯)智能抽采利用等新技術,推進煤炭清潔生產和利用。融合智能技術與綠色開采技術,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新建煤礦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生產煤礦要逐步升級改造,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努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煤炭工業體系,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煤礦發展格局。
《意見》提到,推廣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分級建設智能化平臺。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方向,探索建立國家級煤礦信息大數據分析與共享交換平臺,同步推進網絡安全和煤礦智能化發展,加快工業互聯網和車聯網、新一代通信技術、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煤炭工業領域的推廣應用。鼓勵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建設信息管理云平臺,促進煤炭企業數據的接入與管理;推進煤炭生產企業建立安全、共享、高效的煤礦智能化大數據應用平臺,構建實時、透明的煤礦采、掘、機、運、通、洗選等數據鏈條,實現煤礦智能化和大數據的深度融合與應用。
《意見》要求,加快人才培養,提高人才隊伍保障能力。支持和鼓勵高校加強煤礦智能化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推動專業交叉融合,培育一批具備礦業工程、軟件工程、信息工程、機器人工程、人工智能等知識技能的復合型人才。深化產教融合,鼓勵高校和企業合作創新煤礦智能化人才培養模式,共建示范性實習實踐基地,搭建工科教師掛職鍛煉平臺,面向產業急需共建現代產業學院。積極開展在職人員智能化和信息化培訓,建立健全職業發展通道機制,優化知識型、技能型、管理型人才發展體系。
《意見》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智能化發展長效機制。對驗收通過的智能化示范煤礦,給予產能置換、礦井產能核增等方面的優先支持。在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上,對積極推廣應用井下智能裝備、機器人崗位替代、推進煤礦開采減人提效的煤礦予以重點支持。對新建的智能化煤礦,在規劃和年度計劃中優先考慮。將煤礦相關智能化改造納入煤礦安全技術改造范圍,探索研究將相關投入列入安全費用使用范圍。研究相關產業扶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智能化煤礦的支持力度。鼓勵企業發起設立相關市場化基金,形成支持煤礦智能化發展的長效機制。
《意見》指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增強核心技術可控能力。加強共性關鍵技術領域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和保護,跟蹤國外先進技術發展前沿,做好國際專利前瞻性申請和布局,規避技術輸出風險。鼓勵構建煤礦智能化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做好煤礦智能化建設成果保護,形成產業競爭優勢。鼓勵和支持企業運用知識產權參與市場競爭,培育一批具備煤礦智能化知識產權優勢的煤炭企業。
《意見》明確,凝聚各方共識,促進智能化跨界合作。在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指導下,以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科技企業、設計院、高校、金融、裝備廠商和煤炭企業等為主體,組建煤礦智能化創新聯盟和區域性創新機構,充分發揮各自專業領域優勢,實現協同創新、跨界融合發展,為煤礦智能化建設提供支撐。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