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日報報道,滄州市日前印發的《2020年滄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要點》中提出,2020年,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2700輛標準車以上,全市公務用車領域新增或更換車輛選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逐步提高,新增或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于85%。

滄州市將統籌使用科技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轉型升級等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純電動整車、電動汽車零部件等產品研發支持,不斷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推進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企業智能化改造,推廣柔性生產、精益制造,提升產品品質,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開展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應用示范。
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郵政快遞車、環衛車、出租車、輕型物流車等使用新能源車輛,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80%。
引導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重大會議和公務活動租用新能源汽車。2020年,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于85%,全面推動實現公交汽車新能源化。積極推動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試點申報工作。
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住建部門將相關標準、要求納入建筑設計、驗收規范,不滿足充電設施配件要求的新建住宅,不為其辦理驗收手續。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