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江蘇省發改委、江蘇能監辦發布了《關于開展2021年電力市場交易的通知》。
文件明確,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用戶可自主選擇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或由售電公司代理交易,其余用戶只可由售電公司代理交易。選擇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用戶為一類用戶,選擇由售電公
司代理交易的用戶為二類用戶。
文件指出,新一輪電力用戶準入門檻有所放低。其中,燃煤、燃氣、核電等省內各類發電機組,山西陽城電廠等區外電源,可參與市場交易;10KV及以上用電電壓等級、執行大工業及一般工商業類電價的用戶,以及符合條件的5G基站用戶,可參與市場交易;在江蘇電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場注冊并公示、簽約用戶年度用電量合計達到4000萬千瓦時以上的售電公司,可參與市場交易。
此外,該文件規定,燃煤機組13.5萬千瓦級及以上燃煤機組全年市場交易電量上限暫按3500小時設置,其中年度雙邊協商及掛牌交易電量不超過2700小時。
燃氣機組:調峰燃機、供熱燃機可分別按600小時、300小時對應的電量參與年度市場交易。
核電機組: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全年市場交易電量不低于180億千瓦時,其中年度交易電量不超過140億千瓦時。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