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國“十三五”閉關之年,也是開啟“十四五”能源規劃的關鍵一年。在今年9月,習總書記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我國要在2030年實現碳達峰和2060年實現碳中和。為我國正在編制的“十四五”規劃定下了基調。
近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智庫主辦、中國能源網協辦煤電系列沙龍第二十期(一)中,北京聯合大學教授張麗峰與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所資源與環境經濟研究室主任婁偉先生做客煤電沙龍,共同探討實現碳排放達峰的區域協同戰略。
劃分區域,確定碳減排時間線路圖
中國地域遼闊,各地區能源、資源差異較大,在能源消費和碳排放問題上凸顯了發展不平衡和不充分,中國區域發展戰略有四大板塊: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此外還有“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戰略區域。在我國發展研究中,各區域的碳排放格局和碳達峰順序問題備受關注。
北京聯合大學教授張麗峰表示:“對我國進行區域劃分,使各區域碳排放達峰研究更有針對性,也會使碳減排措施更加有效。”
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所資源與環境經濟研究室主任婁偉認為,我國的不同區域能源稟賦存在巨大差異,如西南部地區水資源豐富,西北地區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豐富,中東部地區資源相對較差,由于土地資源緊張風電和光伏很難大規模發展。而東部沿海有一定的潛力發展海上風電。東北地區風電有很好的發展機遇。
張麗峰提出:“對五大區域進行碳達峰預測時,需要考慮六個變量:人口規模、城鎮化率、人均GDP、產業結構、單位GDP的碳排放以及非化石能源的比重。”
此前,我國對碳排放的情景預測都是基于同一種結果所做的線性預測,隨著碳情景愈來愈復雜,傳統預測已經很難滿足需要。目前應用的模型是根據若干種因素和情景,進行相應的政策規劃。
根據STIRPAT模型和情景分析,五大區域在政策情景下,東部、中部和西南地區將在2025年實現碳達峰,東北地區在2030年實現碳達峰。在強化減排情景下,東部、中部和西南地區達峰時間可以提前至2020年,東北地區碳達峰時間可提前至2025年,西北地區為2030年。
張麗峰表示:“根據預測結果,我國提出的2030年前達峰這個目標還是能夠實現的。”
西北地區風、光資源豐富,但預測其碳達峰時間較晚,這是因為西北地區除了可再生能源豐富,煤炭資源同樣充裕,因此西北地區無法全部消納可再生能源,必須要通過區域協調解決。
婁偉提到:“西北地區經濟發展面臨巨大壓力,其碳達峰時間必然要滯后一些。這種情況需要在中西部地區和五大區域之間進行協調,加大可再生能源開發。通過全國能源結構的調整推動西北地區的碳減排壓力。”
區域協調,有序推進五大區域碳達峰進程
張麗峰表示:“在碳減排過程中,技術水平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是關鍵。首先,技術水平代表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因此,要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技術創新,技術水平在碳達峰前和碳達峰后對五大區域非常重要,技術水平貫穿于全部減碳過程之中。其次,在碳減排過程中,非化石能源逐漸提高比重代表了能源結構優化的問題,我國能源結構的轉型,低碳、綠色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西北和西南地區可再生能源非常豐富,其發展潛力巨大,因此這些地區要在能源結構優化中,發揮自身優勢,大力發展風光和水電等可再生能源。”
婁偉表示:“歐洲提出百分之百可再生能源計劃,在小城鎮中很容易實現,但是對于我國來說,大型城市的體量限制了百分之百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可能性。因此,我國應針對不同區域,分步推行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
隨著能源結構調整的推進,去煤電是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必要條件。很多歐洲國家已經明確徹底去除煤電,例如德國聲明在2038年徹底實現完全退煤。
非化石能源比重是碳減排過程中的重要因素。張麗峰還強調:“未來我國能源調整方向是增加非化石能源的比重,同時大力減少煤炭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在實現碳達峰的過程中,我國要充分考慮國家能源資源稟賦,我國的能源稟賦是富煤、貧油、少氣。所以,煤炭占比一定要減少,但全部實現退煤則有較大困難。”
煤炭清潔利用可以達到各種常規污染物的超低排放或零排放,但是二氧化碳是無法達到零排放,煤炭要做到絕對清潔就必須依賴碳捕捉和封存技術(CCS),此外在碳中和目標中,并非說完全不產生二氧化碳,而是說碳匯和產生的二氧化碳能夠抵消。
婁偉認為,森林在碳匯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綠色和經濟協調發展,我們既要綠水青山又要金山銀山。不僅要發展經濟也要保護生態環境。作為西北部地區來說,森林碳匯局限在一定范圍內,整體潛力不大。對于中部、東北地區森林碳匯對碳儲存將會起到很大的作用。
張麗峰強調,在政策導向上,產業綠色轉型和能源結構優化是重中之重。在綠色轉型方面,產業結構影響著經濟增長,我國五大區域的產業結構存在差異性。目前,幾大區域產業機構仍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因此五大區域需要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繼續優化升級以實現產業向合理化、可持續方向發展。在產業結構調整上,各地區要基于自身優勢來發展優勢產業,提升地區的競爭力。
此外,在不同區域之間,張麗峰認為需要進一步增強產業間協調。在不同區域之間存在著不平衡和差異性,如東部地區經濟發達,在產業優化升級中會淘汰一批產業,中部、西部、東北地區需要根據自身的優勢來承接產業。
婁偉認為:“我國電力協調仍存在嚴重的省間壁壘。目前,許多省份都在發展清潔能源,煤電等化石能源規模受到了一定限制,有些地區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成本很低,但存在很大的消納難題。如四川省的水電、西北地區的風光發電等在消納中都存在巨大的省間壁壘。因此,我國應快速推動電力市場化,通過相應的政策包括綠色配額制等來消除省間壁壘。因此,我國還需要促進產業協調,西北等可再生能源豐富的地區,不僅要發展可再生能源,而且要發展本地產業盡量做到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
合理規劃,盡早實現碳達峰目標
我國提出2030年之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中國能夠通過實施一系列政策,在2030年左右或之前實現碳排放達峰,這些政策不僅有助于推動中國的經濟轉型,還能帶來巨大的社會效益。
張麗峰表示:“2030年前達峰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經濟上都是可實現的目標。至于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則給我國碳減排工作提出了挑戰,需要我國加快減碳步伐才能完成這個目標。”
婁偉表示:“2030年碳達峰整體上是很可能實現的,但是不能要求每個區域必須達到,因為在區域協調中,有些地區發展超前,有些地區可能要做出一定的犧牲,為了全國碳排放達峰。如西北地區把一些高耗能產業轉移過去,充分利用他當地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帶來的問題是區域性的碳排放提高。對于碳達峰,我國應整體考慮,不能要求每個區域必須在2030年之前實現碳達峰。”
中國地域面積廣大,自然條件差異性也非常大,不同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存在很大區別,這給我國碳減排工作增加了挑戰性。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將全國分為4-5個區域,分別進行碳達峰路徑分析,是比較科學和準確的方式。
通過全國努力,如果能夠盡早實現碳排放達峰,也意味著我國將來的2060碳中和進程壓力減輕。全球各國都在為實現巴黎目標而努力,我國作為負責任的世界大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國,更應該認清碳排放的意義與趨勢。碳減排之路任重道遠,未來仍需要我國各地區共同努力,盡早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