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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2021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實施方案

——電力用戶不受電壓等級和用電量限制



2020-12-04 09:55:43 貴州省能源局

日前貴州省能源局、貴州能監辦印發《貴州省2021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實施方案》,稱為規避電力市場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對集中競價和掛牌交易限制最高、最低報價,最高不超過0.50元/千瓦時,最低不低于0.25元/千瓦時。

建立分時段定價機制。分時段價格實行“基準價+上下浮動”機制,平段交易價格由發用電雙方協商確定,并作為基準價;峰段交易價格在基準價基礎上上浮最高不超過5%;谷段交易價格在基準價基礎上下浮最高不超過8%。

鼓勵建立煤價-電價聯動定價機制。鼓勵建立電價-主要產品價格聯動定價機制。鼓勵雙邊協商建立年度階梯電價定價機制。

電力用戶準入:電力用戶不受電壓等級和用電量限制,完成市場注冊且從2021年開始簽訂批發或零售合同的電力用戶,全部電量需通過批發交易或零售交易購買,但不得同時參加批發交易和零售交易,且不再執行目錄電價。

偏差考核:電力用戶(售電公司)各時段完成電量大于對應時段合同電量計劃時,超出部分仍按各時段交易價格與對應發電企業結算。各時段完成電量小于對應時段合同電量計劃時,按對應時段實際完成電量和電價進行結算。

電力用戶(售電公司)月度總完成電量小于月度總合同電量計劃,對其5%(含)以內的少用電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費用,5%以外的少用電量按照所有合同加權綜合均價的5%支付偏差考核費用。其中:售電公司需指定任一代理用戶所屬供電企業收取偏差考核費用。

詳情如下:

貴州省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貴州監管辦關于印發《貴州省2021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行業主管部門、貴安新區經發局,貴州電力交易中心,貴州電網公司,各發電集團、獨立發電企業,有關電力用戶、售電企業: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相關配套文件精神,按照《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修訂)》(發改能源規〔2020〕88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發改運行〔2019〕1105號)以及電力中長期合同全簽、長簽、見簽、分時段簽、規范簽、電子簽“六簽”要求,貴州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制定了《貴州省2021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實施方案》,并在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和市場主體意見的基礎上,經省能源局和國家能源局貴州監管辦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貴州省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貴州監管辦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貴州省2021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相關配套文件精神,根據《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修訂)》(發改能源規〔2020〕88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發改運行〔2019〕1105號)、電力中長期合同“六簽”及貴州能源工業運行新機制等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市場主體交易行為,促進電力市場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2021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實施方案。

一、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

市場主體包括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各類市場主體應在貴州電力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注冊,并通過南方區域統一電力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力交易平臺)參與交易。

(一)市場主體準入

——電力用戶:

1.根據《貴州省電力市場主體注冊管理辦法》完成注冊的經營性電力用戶。電力用戶不受電壓等級和用電量限制。

2.完成市場注冊且從2021年開始簽訂批發或零售合同的電力用戶,全部電量需通過批發交易或零售交易購買,但不得同時參加批發交易和零售交易,且不再執行目錄電價。

參加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允許在合同期滿的下一個年度,按照準入條件重新選擇參加批發交易或零售交易。

參加零售交易的電力用戶,合同有效期內原則上只能選擇一家售電公司代理交易。

3.支持中小用戶通過售電公司代理交易。10(20)千伏及以下用戶須由售電公司代理交易。

——售電公司:

按照《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發改經體〔2016〕2120號)、《貴州省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黔能源電力〔2017〕17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發電企業:

1.貴州省內統調火電企業、水電企業和其他新能源企業。其中水電企業(水電企業裝機容量需達5萬千瓦及以上)和新能源企業暫參與發電權交易,待具備條件后可參與其他電力交易。

2.參與交易的發電企業依法取得發電項目核準或者備案文件,依法取得或者豁免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

3.并網自備電廠公平承擔發電企業社會責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補貼、普遍服務和社會責任。

——電網企業:

參與交易的電網企業需取得《供電營業許可證》《電力業務許可證》(輸電類、供電類),擁有輸電網、配電網運營權。

(二)市場主體退出

1.自愿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原則上不得自行退出市場;無正當理由退市的電力用戶,由為其提供輸配電服務的電網企業承擔保底供電責任。電網企業為電力用戶供電的保底價格在電力用戶繳納輸配電價的基礎上,按政府核定的目錄電價的1.2倍執行。

2.其他規定按照《貴州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試行)》《貴州省市場主體注冊管理辦法》《貴州省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文件執行。

二、交易品種

(一)省內電能量交易

1.省內雙邊協商交易。市場主體之間以多年、年、多月、月、月內為周期,自主協商交易電量(電力)、電價,形成多年、年、多月、月度、月內雙邊協商交易初步意向,經安全校核和相關方確認后形成交易結果。鼓勵雙方提交多年雙邊協商交易意向。

2.省內集中交易。省內集中交易包括省內集中競價交易、掛牌交易兩種形式。探索開展競拍(招標)交易,由售電或購電方向交易中心提交競拍(招標)申請,通過電力交易平臺進行競價(投標)。

(1)集中競價交易。市場主體之間以多年、年、月、月內為周期,通過電力交易平臺申報電量(電力)、電價,交易中心根據調度機構提供的安全約束條件和市場交易規則進行市場出清,經調度機構安全校核后,確定最終成交對象、成交電量、成交價格等。電力用戶(售電公司)月度超計劃用電量事后撮合交易,視為月度集中競價交易。

(2)掛牌交易。市場主體之間以多年、年、月、月內為周期,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將需求電量(電力)或可供電量(電力)及價格等信息對外發布要約,由參與交易另一方提出接受該要約申請,經安全校核和相關方確認后形成交易結果。

(二)周邊跨省跨區電能量交易

周邊跨省跨區企業可通過電力交易平臺與發電企業簽訂購售電合同,也可委托售電公司或電網企業代理參與交易。周邊跨省跨區交易采用多年、年、多月、月、月內雙邊協商或多年、年、月、月內集中交易等方式進行,鼓勵采用集中交易方式開展交易。電網企業送周邊跨省跨區企業輸配電價參考省內輸配電價執行,具體由購售電雙方協商確定。具體事宜由交易中心商相關市場主體確定。

(三)合同電量轉讓交易

在年度、多月雙邊合同分解到月的基礎上,發電企業之間、電力用戶(售電公司)之間可開展合同電量轉讓交易。

合同電量轉讓交易是指在不影響第三方權益的前提下,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實現市場主體之間全部或部分合同電量的有償轉讓,受讓方按轉讓前合同條款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執行階梯電價、價格聯動的用戶不參與合同電量轉讓交易。

交易標的包括基數電量計劃、“黔電送粵”(含“黔電送深”)計劃、直接交易合同、周邊跨省區交易合同。交易方式采用雙邊協商或掛牌交易進行組織。相關規定按照《貴州電力市場電量轉讓交易實施辦法》執行。

(四)電量互保交易

電量互保交易是指在不影響第三方權益的前提下,具有直接交易資格的發電企業之間、電力用戶(售電公司)之間通過自主協商,簽訂電量互保協議,一方因特殊原因無法履行合同電量時,由另一方代發(代用)部分或全部電量進行電量電費結算,并按照實際發(用)電量簽訂事后合同電量轉讓合同。

電量互保交易原則上“一對一”簽訂電量互保協議,同一集團發電企業或同一市場主體所屬不同地域的企業可在企業內部建立互保關系,事后進行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執行階梯電價、價格聯動的用戶不參與電量互保交易,專場交易用戶只能與同類型用戶進行電量互保交易。電量互保協議簽訂后提交交易中心,每月20日前提交的電量互保協議當月生效。相關規定按照《貴州電力市場電量互保交易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五)省內發電權交易

繼續開展省內水火發電權交易,具體方案另行制定。探索開展新能源發電權交易。

(六)電力現貨交易

根據國家關于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有關要求,適時開展電力現貨交易。

(七)其他交易

根據電力市場建設、產業發展、企業需求,可組織開展相關市場交易。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三、交易價格及定價機制

(一)電價組成

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輔助服務費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組成。

1.市場交易價格。雙邊協商交易、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價格由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自主協商確定。集中競價交易、掛牌交易價格分別以統一出清價格和掛牌價格為準。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價格為合同電量的出讓或買入價格,不影響出讓方原有合同價格及結算。

2.輸配電價。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含電度電價、基本電價。周邊跨省跨區交易的電網或電力用戶輸配電價,由電網企業和跨省區電力用戶(售電公司)參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省內輸配電價協商確定。

3.輔助服務費用。按照輔助服務相關規定執行。

4.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照規定標準執行,由電網企業代收代繳。

5.按照國家規定,電網企業對相關電力用戶計收功率因數考核電費。

6.按照有關規定向交易中心繳納交易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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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曉蓓

標簽:貴州省,電力市場化交易,電力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