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市環境保護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布的有關通告,自今年7月1日起,所有在南京市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最大總質量超過3500千克的柴油車,即重型柴油車,必須符合國四標準規定。對達不到國四標準的車型,將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為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南京已從2011年1月1日起對輕型汽油車注冊登記提前執行國四階段排放標準,從今年4月1日起對輕型柴油車和重型汽油車提前執行國四階段排放標準,7月1日起,對重型柴油車也將開始執行國四標準,至此,南京機動車用油將全面進入國四時代。
為了做到車油匹配,南京市商務局制定了《南京市國四標準車用柴油推廣使用工作方案》,爭取在今年7月1日前,在南京市推廣使用國四標準車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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