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指PM2.5治理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行動計劃”)近期將以國務院文件形式印發。環保部部長周生賢于8月15日-16日在北京召開的2013年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上透露了上述消息。

分析人士指出,中國應思考推進綠色稅改,加大征收環境稅。
近一年時間,國家在大氣污染治理上打出一系列組合拳。
2012年12月,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下稱“大氣防治十二五規劃”),該規劃要求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的,嚴格環境準入,推進能源清潔利用,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形成環境優化經濟發展的“倒逼傳導機制”。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表示,行動計劃正是對大氣防治十二五規劃內容的細化和強化。
今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了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從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完善法律標準和區域聯防等十個方面對大氣治理作出要求。
環保部有關人士表示,國務院部署的十條措施即是行動計劃定的十個方面內容,是行動計劃的大框架。該人士表示,行動計劃正是圍繞PM2.5治理提出了具體的措施。
“懲罰違規企業力度會更大”
據了解,行動計劃總體將呈現出治理大氣污染的“強勢”,既是對大氣防治十二五規劃落實的“落地”分解,也是對其目標的強化。
賽迪投資顧問業務總監黃武俊表示,大氣防治十二五規劃是2012年底出臺的,今年年初出現大范圍的霧霾天氣是該規劃沒有預料到的。行動計劃與之相比,除指導時間跨度上的區別,大氣治理將更加嚴格,對違規企業懲罰力度會更大,措施和重點也會更突出。
柴發合稱,與大氣防治十二五規劃不同的是,行動計劃對目前大氣污染形勢的判斷要嚴峻得多。同時,大氣防治十二五規劃注重的是針對空氣污染要做什么,而行動計劃更注重治理大氣污染要做到什么。
據新華社從環保部得到的信息,下半年中國大氣污染防治將制定考核辦法,環保部將配合有關方面把配套政策措施分解到有關部門,與各省(區、市)政府和中央企業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同時建立京津冀及其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
柴發合指出,行動計劃將把環境質量改善作為一個硬性指標下達到各個地方,要求環境改善的幅度反映公眾的期待,也要考慮社會的承受能力。
“行動計劃中的環境改善指標是一個比較高的指標,但也是一個跳一跳就能夠得著的目標。”柴發合說。
根據大氣防治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5%,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將細顆粒物納入考核指標,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6%。
而在行動計劃中,該項指標或被大幅度提高。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行動計劃對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三個重點區域的PM2.5治理提出了相比規劃更為嚴格的消減目標,其中京津冀消減比重最大,要求到2017年PM2.5濃度下降25%。
柴發合稱,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是行動計劃中最關鍵的三個區域,同時,區域間的聯防聯控也得到相當大的加強。
調產業結構治理PM2.5
產業結構調整被視為治理大氣污染一個重中之重的方向。
6月1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提前一年完成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
“鋼鐵、煤炭等產業結構的調整是一個方面。污染深度治理,煤炭行業的改造和控制,都是行動計劃里的具體措施。”上述環保部有關人士稱,未來,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質量管理和達標管理等手段將結合運用,以達到改善環境的目標。
斯坦福大學環境與土木工程系博士于洋認為,以提高能效、產業升級和改善發電結構為主要手段可有效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就提高能效來說,除了提高工業企業利用能源的效率,還可思考進一步合理電力調度機制,推進消費側能效管理。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行動計劃對大氣污染的重要污染因素“煤炭”進行了總量控制,計劃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消費比重降為65%。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會長文一波指出,控制PM2.5更多要從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上去控制。
他建議,下一步要改造標準落后的大氣污染治理設施,嚴格治污設備的運營和管理。
不過,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指出,如果固有的環境管理體制不改變,大氣環境難有根本性的改善。
“公眾更加期待行動計劃在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這一塊有實質性突破,還要完善污染物排放的法律法規,做實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馬軍說。
于洋建議,中國應思考推進綠色稅改,通過加大征收環境稅,把包括大氣污染在內的污染物排放等外部損害內部化到企業成本中,同時相應地降低扭曲性稅種稅率,減緩環境稅征收對經濟的影響,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贏。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