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不慎,滿盤皆輸。”
雖然,用這句話來形容去年出臺的光伏“國八條”,可能有些過了。但從此后現實的發展來看,是次新政的確不能堪稱完美,一些漏洞正逐漸顯現。
最為明顯的則是“就地消納”規定,這正在使部分地區的光伏電站建設偏離原有初衷。
為了應對新項目所帶來的電力消納難題,西部一些新能源大省似乎正陷入一個同樣的模式——只能通過新上高耗能產業來消化大規模的新能源電力。
這無可避免的帶來了一系列疑問,包括在許多高耗能產業均處于產能過剩階段這樣做的意義,以及用如此高的電價來發展高耗能產業的經濟性問題。
從整體來看,盡管現行政策正在向分布式傾斜,但鑒于中東部地區的資源狀況,國內光伏產業的平衡及可持續發展,或仍將依賴于大規模建設西部地面電站。
如此,則需要破除上述的模式循環,以使光伏電站建設回歸其原有要義。因此,有必要對現行部分政策進行調整,首要的就是“就地消納”政策。
此外,為了加大電力外送力度,在大力推廣直購電交易、跨區域交易等形式的同時,還應該配以必要的輔助措施。比如,為了鼓勵各地使用新能源電量的積極性,應該參照分布式的相關政策,將其所用電量不計入階梯電價適用范圍,而計入地方政府和用戶節能量,與節能減排掛鉤。
青海的示范效應?
受益于近幾年工業項目快速增加所帶來的電量需求,青海本省發電電量已經不能滿足其需求。因此,盡管截至2013年年底青海的光伏裝機規模已經達到了3GW,但該省光伏電站“限電”問題并不突出。
“就地消納”正成為西部光伏電站建設大省的禁錮。
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3月底,西北電網光伏發電裝機1272萬千瓦,甘肅、青海、新疆、寧夏是全國光伏裝機容量排名前四的省區。
這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甘肅,在經過2013年大規模突進后,其裝機容量已經超過青海。
不過,在光伏裝機容量大增的背后,也帶來了電力消納、調峰、限電等諸多問題。
對此,作為應對措施,在去年年末下發的《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中,甘肅將增強就地消納擺放在了突出的位置。
而從青海的經驗來看,通過發展高耗能產業,或不失為解決光伏發電本地消納的有效措施。數據顯示,受益于近幾年工業項目快速增加所帶來的電量需求,青海本省發電電量已經不能滿足其需求。因此,盡管截至2013年年底青海的光伏裝機規模已經達到了3GW,但該省光伏電站“限電”問題并不突出。
但青海的經驗是否具有復制性以及可持續性,則還需要進一步觀察和思考,尤其是在高耗能產業均處于產能過剩階段上馬類似項目的現實意義,以及用如此高的電價來發展高耗能產業的經濟性問題。
從整個情況來看,盡管現有政策正在向分布式傾斜,但鑒于中東部地區的資源狀況,如果想使得光伏行業能夠獲得長期的持續發展,大規模建設西部大型地面電站,或許仍然是必要條件。但前提是,要突破“就地消納”這一政策限制。
此外,還應該打破電力交易的一些障礙,鼓勵跨區、跨省電力交易以及大用戶直購交易。比如,對使用大型地面電站電力的省份和用戶,也應該參照分布式相關政策,其所用電量將不計入階梯電價適用范圍,而計入地方政府和用戶節能量,以鼓勵外省區使用新能源電量。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