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18時58分,大連中石油新大一線輸油管被鉆漏。溢出的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網,在排污管網出口處出現明火。如此高度密集的拉網式排查,為何仍然沒有擋住這起事故的發生?一問:施工違規為何仍能開工?二問:是否只查不改?三問:地方政府該如何承擔責任?
新華視點:拉網式排查為何仍擋不住事故發生?——三問大連中石油輸油管起火事故
“安全生產月”的最后一天——6月30日18時58分,大連中石油新大一線輸油管被鉆漏。溢出的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網,在排污管網出口處出現明火。22時20分,事故導致的明火被撲滅。這一切距離去年山東青島“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的發生,剛剛過去半年。
而就在5月30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發布通知,要求各地深入開展油氣管網突發事件聯合應急救援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升防災應急水平。通知指出,要將油氣管網突發事件聯合應急救援演練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開展應急演練情況進行暗查暗訪。
如此高度密集的拉網式排查,為何仍然沒有擋住這起事故的發生?
一問:施工違規為何仍能開工?
6月30日18時58分,大連岳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人在大連金州新區鐵山中路與城富街交叉路口處的路安停車場附近進行施工中,將中石油新大一線輸油管鉆漏。
據悉,這一工程是大連德泰易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擬在松嵐路安停車場北側建設LNG加氣站,委托大連岳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為加氣站配電工程實施電纜外線水平定向鉆施工,將輸油管鉆漏導致原油泄漏。
大連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這種穿越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的施工必須經發改委、安監局聯合審批后才可進行,而導致事故的這次施工未經審批。“輸油管道位于地下2米,按照要求,施工應從地下4米穿過。但是,在施工過程中,工作人員并未嚴格遵守這一規定。”中石油有關方面人士也同時表示,施工未經批準。安監部門人士也表示,施工時確應有監護。
目前,大連市已經成立事故調查組,肇事單位的5名相關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國家安監總局總工程師黃毅說:“這次的問題與青島爆燃事故不同。據我了解,不是因為管道本身泄露,因此嚴格意義上與管道本身維護、監控不到位造成的跑冒滴漏沒有直接關聯。具體責任還需要進一步調查評估。”
黃毅說:“全國油氣管線超12萬公里,又與供水、供氣等城市管網交叉重疊。有些企業管網需要自己解決,有些需要政府協調多個部門解決。是遷移地面建筑物還是重新拆設管網,情況很復雜。改造過程中,哪個經濟成本小,哪個社會成本小,也都需要統籌。”他坦承,歷次油氣管網事故都暴露出來的一個共性是:很多城市地下管線鋪設地面標識缺失、不明顯,施工單位施工資質和督察不到位。